後漢書/卷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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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明八王列傳 後漢書 卷五十一
李陳龐陳橋列傳 第四十一
崔駰列傳 

後漢書卷五十一 李陳龐陳橋列傳 第四十一  

李恂[编辑]

李恂字叔英,安定臨涇人也。少習韓詩,[一]教授諸生常數百人。太守穎川李鴻請署功曹,未及到,而州闢為從事。會鴻卒,恂不應州命,而送鴻喪還鄉里。既葬,留起頤墳,持喪三年。  注[一]韓嬰所傳詩也。

辟司徒桓虞府。後拜侍御史,持節使幽州,宣佈恩澤,慰撫北狄,所過皆圖寫山川、屯田、聚落百餘卷,悉封奏上,肅宗嘉之。拜兗州刺史。以清約率下,常席羊皮,服布被。遷張掖太守,有威重名。時大將軍竇憲將兵屯武威,天下州郡遠近莫不修禮遺,恂奉公不阿,為憲所奏免。

後復征拜謁者,使持節領西域副校尉。西域殷富,多珍寶,諸國侍子及督使賈胡[一]數遺恂奴婢、宛馬、金銀、香罽之屬,一無所受。[二]北匈奴數斷西域車師、伊吾,隴沙以西使命不得通,[三]恂設購賞,遂斬虜帥,縣首軍門。自是道路夷清,威恩並行。  注[一]督使,主蕃國之使也。賈胡,胡之商賈也。

注[二]袁山松書曰:「西域出諸香、石蜜。」罽,織毛為布者。

注[三]前書曰:「車師前國王居交河城。」伊吾故城在今瓜州晉昌縣北。廣志曰:「流沙在玉門關外,東西數百里,有三斷名曰三隴也。」

遷武威太守。後坐事免,步歸鄉里,潛居山澤,結草為廬,獨與諸生織席自給。

會西羌反畔,恂到田舍,為所執獲。羌素聞其名,放遣之。恂因詣洛陽謝。時歲荒,司空張敏、司徒魯恭等各遣子饋糧,悉無所受。徙居新安關下,拾橡實以自資。[一]年九十六卒。  注[一]橡,櫟實也。武帝元鼎三年徙函谷關於新安也。

陳禪[编辑]

陳禪字紀山,巴郡安漢人也。仕郡功曹,舉善黜惡,為邦內所畏。察孝廉,州辟治中從事。[一]時刺史為人所上受納臧賂,禪當傳考,[二]無它所繼,但持喪斂之具而已。及至,笞掠無筭,五毒畢加,禪神意自若,辭對無變,事遂散釋。車騎將軍鄧騭聞其名而辟焉,舉茂才。時漢中蠻夷反畔,以禪為漢中太守。

夷賊素聞其聲,實時降服。遷左馮翊,入拜諫議大夫。  注[一]續漢志曰,每州有持中從事也。

注[二]傳謂逮捕而考之也。

永寧元年,西南夷撣國王[一]獻樂及幻人,能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明年元會,作之於庭,安帝與腢臣共觀,大奇之。禪獨離席舉手大言曰:「昔齊魯為夾谷之會,齊作侏儒之樂,仲尼誅之。[二]又曰:『放鄭聲,遠佞人。』[三]帝王之庭,不宜設夷狄之技。」尚書陳忠劾奏禪曰:「古者合歡之樂舞於堂,四夷之樂陳於門,故詩云『以雅以南,□任朱離』。[四]今撣國越流沙,踰縣度,[五]  萬里貢獻,非鄭□之聲,佞人之比,而禪廷訕朝政,[六]請劾禪下獄。」有詔勿收,左轉為玄菟候城障尉,[七]詔「敢不之官,上妻子從者名」。禪既行,朝廷多訟之。會北匈奴入遼東,追拜禪遼東太守。胡憚其威強,退還數百里。禪不加兵,但使吏卒往曉慰之,單于隨使還郡。禪於學行禮,為說道義以感化之。

單于懷服,遺以胡中珍貨而去。  注[一]撣音徒丹反。

注[二]家語曰,魯定公與齊侯會於夾谷,孔子攝相事。齊奏中宮之樂,倡優侏儒戲於前。孔子趨曰:「匹夫而侮諸侯,罪應誅。」於是斬侏儒,手足異處。

注[三]論語孔子之言。

注[四]詩小雅鼓鐘之詩曰:「以雅以南,以鑰不僭。」薛君云:「南夷之樂曰南。

四夷之樂唯南可以和於雅者,以其人聲音及鑰不僭差也。」周禮,鞮鞻氏掌四夷之樂。鄭玄注云:「東方曰韎,南方曰任,西方曰朱離,北方曰禁。」毛詩無「韎任朱離」之文,蓋見齊、魯之詩也,今亡。韎音昧。禮記曰,九夷、八蠻、六戎、五狄來朝,立於明堂四門之外也。

注[五]前書西域傳曰:「縣度者,山名也。溪谷不通,以繩索相引而度,去陽關五千八百八十里。」

注[六]訕,謗也。

注[七]候城,縣,在遼東。

及鄧騭誅廢,禪以故吏免。復為車騎將軍閻顯長史。順帝即位,遷司隸校尉。

明年,卒於官。

子澄,有清名,官至漢中太守。

禪曾孫寶,亦剛壯有禪風,為州別駕從事,顯名州裡。

龐參[编辑]

龐參字仲達,河南緱氏人也。初仕郡,未知名,河南尹龐奮見而奇之,舉為孝廉,拜左校令。坐法輸作若盧。[一]  注[一]若盧,獄名。

永初元年,涼州先零種羌反畔,遣車騎將軍鄧騭討之。參於徒中使其子俊上書曰:「方今西州流民擾動,而征發不絕,水潦不休,地力不復。[一]重之以大軍,疲之以遠戍,農功消於轉運,資財竭於征發。田疇不得墾闢,禾稼不得收入,搏手困窮,無望來秋。[二]百姓力屈,不復堪命。臣愚以為萬里運糧,遠就羌戎,不若總兵養觿,以待其疲。車騎將軍騭宜且振旅,留征西校尉任尚使督涼州士民,轉居三輔。休徭役以助其時,止煩賦以益其財,令男得耕種,女得織□,[三]然後畜精銳,乘懈沮,出其不意。攻其不備,則邊人之仇報,奔北之恥雪矣。」書奏,會御史中丞樊准上疏薦參曰:「臣聞鷙鳥累百,不如一鶚。[四]  昔孝文皇帝悟馮唐之言,而赦魏尚之罪,使為邊守,匈奴不敢南向。[五]夫以一臣之身,折方面之難者,選用得也。臣伏見故左校令河南龐參,勇謀不測,卓爾奇偉,高才武略,有魏尚之風。前坐微法,輸作經時。今羌戎為患,大軍西屯,臣以為如參之人,宜在行伍。惟明詔采前世之舉,觀魏尚之功,免赦參刑,以為軍鋒,必有成效,宣助國威。」鄧太后納其言,即擢參於徒中,召拜謁者,使西督三輔諸軍屯,而征鄧騭還。  注[一]言其耗損,不復於舊。

注[二]兩手相搏,言無計也。

注[三]□音如深反。杜預注左傳云:「織□,織繒布也。」

注[四]前書鄒陽諫吳王之辭也。鶚,大鵰也。

注[五]前書馮唐謂文帝曰:「臣聞魏尚為雲中守,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上功莫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愚以為陛下法太明而賞太輕。」文帝悅,是日令唐持節赦魏尚,復以為雲中守也。

四年,羌寇轉盛,兵費日廣,且連年不登,谷石萬餘。參奏記於鄧騭曰:「比年羌寇特困隴右,供徭賦役為損日滋,官負人責數十億萬。[一]今復募發百姓,調取谷帛,衒賣什物,以應吏求。外傷羌虜,內困徵賦。[二]遂乃千里轉糧,遠給武都西郡。塗路傾阻,難勞百端,疾行則鈔暴為害,遲進則谷食稍損,運糧散於曠野,牛馬死於山澤。縣官不足,輒貸於民。民已窮矣,將從誰求?名救金城,而實困三輔。三輔既困,還復為金城之禍矣。參前數言宜□西域,乃為西州士大夫所笑。今苟貪不毛之地,營恤不使之民,[三]暴軍伊吾之野,以慮三族之外,[四]果破涼州,禍亂至今。夫拓境不寧,無益於強;多田不耕,何救饑敝!故善為國者,務懷其內,不求外利;務富其民,不貪廣土。三輔山原曠遠,民庶稀疏,故縣丘城,可居者多。[五]今宜徙邊郡不能自存者,入居諸陵,田戍故縣。孤城絕郡,以權徙之;轉運遠費,聚而近之;徭役煩數,休而息之。此善之善者也。」騭及公卿以國用不足,欲從參議,觿多不同,乃止。  注[一]責音側懈反。

注[二]為羌寇所傷也。

注[三]恤,憂也。不使之人謂戎虜凶獷,不堪為用。

注[四]言勞師救遠,以為親戚之憂慮。

注[五]丘,空也。

拜參為漢陽太守。郡人任棠者,有奇節,隱居教授。參到,先候之。棠不與言,但以薤一大本,水一盂,置戶屏前,自抱孫兒伏於戶下。主簿白以為倨。參思其微意,良久曰:「棠是欲曉太守也。水者,欲吾清也。拔大本薤者,欲吾擊強宗也。抱兒當戶,欲吾開門恤孤也。」於是歎息而還。參在職,果能抑強助弱,以惠政得民。

元初元年,遷護羌校尉,畔羌懷其恩信。明年,燒當羌種號多等皆降,始復得還都令居,通河西路。[一]時先零羌豪僭號北地,詔參將降羌及湟中義從胡七千人,[二]與行征西將軍司馬鈞期會北地擊之。參於道為羌所敗。既已失期,乃稱病引兵還,坐以詐疾征下獄,校書郎中馬融上書請之曰:「伏見西戎反畔,寇鈔五州,陛下愍百姓之傷痍,哀黎元之失業,單竭府庫以奉軍師。昔周宣獫狁侵鎬及方,[三]孝文匈奴亦略上郡,而宣王立中興之功,文帝建太宗之號。

非惟兩主有明叡之姿,抑亦扞城有虓虎之助,[四]是以南仲赫赫,列在周詩,亞夫赳赳,載於漢策。[五]竊見前護羌校尉龐參,文武昭備,智略弘遠,既有義勇果毅之節,兼以博雅深謀之姿。又度遼將軍梁慬,前統西域,勤苦數年,還留三輔,功□克立,閒在北邊,單于降服。今皆幽囚,陷於法網。

昔荀林父敗績於邲,晉侯使復其位;[六]孟明視喪師於崤,秦伯不替其官。[七]  故晉景並赤狄之土,秦穆遂霸西戎。[八]宜遠覽二君,使參、慬得在寬宥之科,誠有益於折衝,毗佐於聖化。」書奏,赦參等。  注[一]令居,縣,屬金城郡。令音零。

注[二]湟,水名,今在鄯州。

注[三]詩小雅六月之詩曰:「侵鎬及方,至於涇陽。」鄭玄注云:「鎬、方皆北方地名。」

注[四]詩曰:「公侯干城。」又曰:「闞如虓虎。」干,扞也。虓虎,怒貌也。

注[五]詩曰:「赫赫南仲,薄伐西戎。」周亞夫為漢將。赳赳,武貌。

注[六]左傳曰,晉荀林父及楚師戰於邲,晉師敗績。林父請死,晉侯欲許之。

士貞子諫曰:「不可。夫其敗也,如日月之食,何損於明?」晉侯使復其位。

注[七]左傳曰,晉敗秦師於崤,獲百里孟明視,後赦而歸之。秦伯曰:「孤之罪也。」不替孟明。

注[八]左傳曰,晉荀林父敗赤狄,遂滅之。晉侯賞林父狄臣千室,亦賞士貞子瓜衍之縣,曰:「吾獲狄土,子之功也。」又曰:「秦伯伐晉,遂霸西戎,用孟明也。」

後以參為遼東太守。永建元年,遷度遼將軍。四年,入為大鴻臚。尚書僕射虞詡薦參有宰相器能,*(順帝時)*以為太尉,錄尚書事。是時三公之中,參名忠直,數為左右所陷毀,以所舉用忤帝旨,司隸承風案之。時當會茂才孝廉,參以被奏,稱疾不得會。上計掾廣漢段恭因會上疏曰:「伏見道路行人,農夫織婦,皆曰『太尉龐參,竭忠盡節,徒以直道不能曲心,孤立腢邪之閒,自處中傷之地』。臣猶冀在陛下之世,當蒙安全,而復以讒佞傷毀忠正,此天地之大禁,人主之至誡。

昔白起賜死,諸侯酌酒相賀;季子來歸,魯人喜其紓難。[一]夫國以賢化,君以忠安。今天下鹹欣陛下有此忠賢,願卒寵任,以安社稷。」書奏,詔即遣小黃門視參疾,太醫致羊酒。  注[一]紓,緩也。季子,魯公子季友也。閔公之時,國家多難,以季子忠賢,故請齊侯復之。公羊傳曰:「季子來歸。其言季子何?賢也。言其來歸何?喜之也。」

後參夫人疾前妻子,投於井而殺之。參素與洛陽令祝良不平,[一]良聞之,率吏卒入太尉府案實其事,乃上參罪,遂因災異策免。有司以良不先聞奏,輒折辱宰相,坐系詔獄。良能得百姓心,洛陽吏人守闕請代其罪者,日有數千萬人,詔乃原刑。  注[一]謝承書曰「良字邵平,長沙人。聰明博學有才幹,以廉平見稱」也。

陽嘉四年,復以參為太尉。永和元年,以久病罷,卒於家。

陳龜[编辑]

陳龜字叔珍,上黨泫氏人也。[一]家世邊將,便習弓馬,雄於北州。  注[一]泫氏故城,今澤州高平縣也。泫音公玄反。

龜少有志氣。永建中,舉孝廉,五遷五原太守。永和五年,拜使匈奴中郎將。

時南匈奴左部反亂,龜以單于不能制下,外順內畔,促令自殺,坐征下獄免。

後再遷,拜京兆尹。時三輔強豪之族,多侵枉小民。龜到,厲威嚴,悉平理其怨屈者,郡內大悅。

會羌胡寇邊,殺長吏,驅略百姓。桓帝以龜世諳邊俗,拜為度遼將軍。龜臨行,上疏曰:「臣龜蒙恩累世,馳騁邊垂,雖展鷹犬之用,頓斃胡虜之庭,魂骸不返,薦享狐狸,猶無以塞厚責,荅萬分也。*(至)*臣*[至]*頑駑,器無鈆刀一割之用,過受國恩,榮秩兼優,生年死日,永懼不報。臣聞三辰不軌,擢士為相;

蠻夷不恭,拔卒為將。臣無文武之才,而忝鷹揚之任,[一]上籩聖*(朝)**[明]*,下懼素餐,[二]雖歿軀體,無所云補。今西州邊鄙,土地塉埆,[三]鞍馬為居,射獵為業,男寡耕稼之利,女乏機杼之饒,守塞候望,懸命鋒鏑,聞急長驅,去不圖反。自頃年以來,匈奴數攻營郡,[四]殘殺長吏,侮略良細。戰夫身膏沙漠,居人首繫馬鞍。或舉國掩戶,盡種灰滅,孤兒寡婦,號哭空城,野無青草,室如懸磬。[五]雖含生氣,實同枯朽。往歲并州水雨,災螟互生,稼穡荒耗,租更空闕。[六]老者慮不終年,少壯懼於困□。陛下以百姓為子,品庶以陛下為父,焉可不日□勞神,[七]垂撫循之恩哉!唐堯親捨其子以禪虞舜者,是欲民遭聖君,不令遇惡主也。[八]故古公杖策,其民五倍;[九]  文王西伯,天下歸之。[一0]豈復輿金輦寶,以為民惠乎!近孝文皇帝感一女子之言,除肉刑之法,[一一]體德行仁,為漢賢主。陛下繼中興之統,承光武之業,臨朝聽政,而未留聖意。且牧守不良,或出中官,懼逆上旨,取過目前。

呼嗟之聲,招致災害,胡虜凶悍,因衰緣隙。而令倉庫單于豺狼之口,功業無銖兩之□,皆由將帥不忠,聚奸所致。前涼州刺史祝良,初除到州,多所糾罰,太守令長,貶黜將半,政未踰時,功□卓然。實應賞異,以勸功能,改任牧守,去斥奸殘。又宜更選匈奴烏桓護羌中郎將校尉,簡練文武,授之法令,除並涼二州今年租更,寬赦罪隸,埽除更始。則善吏知奉公之佑,惡者覺營私之禍,胡馬可不窺長城,塞下無候望之患矣。」帝覺悟,乃更選幽、井刺史,自營郡太守都尉以下,多所革易,下詔「為陳將軍除並、涼一年租賦,以賜吏民」。龜既到職,州郡重足震慄,鮮卑不敢近塞,省息經用,歲以億計。[一二]  注[一]詩曰「維師尚父,時惟鷹揚」也。

注[二]素,空也。無功受祿為素餐。

注[三]埆音覺,又音確,謂薄土也。

注[四]謂郡有屯兵者,即護羌校尉屯金城,烏桓校尉屯上谷之類。

注[五]左傳曰:「室如懸磬,野無青草。」言其屋居如磬之懸,下無所有。

注[六]更謂卒更錢也。

注[七]書曰「文王至於日中□,不遑暇食」也。

注[八]史記曰「堯知子丹朱不肖,不足授天下,乃推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卒授舜以天下」也。

注[九]帝王世紀曰「古公但甫,是為太王,為百姓所附。狄人攻之,事之以皮幣玉帛,不能免焉。王遂杖策而去,踰梁山,止於岐山之陽,邑於周地。豳人從者如歸巿,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也。

注[一0]帝王世紀曰西伯至仁,百姓襁負而至。

注[一一]女子即太倉令淳于公之女緹縈也。事見前書。

注[一二]經,常也。

大將軍梁冀與龜素有隙,譖其沮毀國威,挑取功譽,[一]不為胡虜所畏。坐征還,遂乞骸骨歸田裡。復征為尚書。冀暴虐日甚,龜上疏言其罪狀,請誅之。

帝不省。自知必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西域胡夷,並、涼民庶,鹹為舉哀,吊祭其墓。  注[一]挑取猶獨取也。獨取其名,如挑戰之義。

橋玄[编辑]

橋玄字公祖,梁國睢陽人也。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著禮記章句四十九篇,號曰「橋君學」。成帝時為大鴻臚。祖父基,廣陵太守。父肅,東萊太守。

玄少為縣功曹。時豫州刺史周景行部到梁國,玄謁景,因伏地言陳相羊昌罪惡,乞為部陳從事,[一]窮案其奸。景壯玄意,署而遣之。玄到,悉收昌賓客,具考臧罪。昌素為大將軍梁冀所厚,冀為馳檄救之。景承旨召玄,玄還檄不發,案之益急。昌坐檻車征,玄由是著名。  注[一]部猶領也。

舉孝廉,補洛陽左尉。[一]時梁不疑為河南尹,玄以公事當詣府受對,恥為所辱,□官還鄉里。後四遷為齊相,坐事為城旦。刑竟,征,再遷上谷太守,又為漢陽太守。時上邽令皇甫禎有臧罪,玄收考髡笞,死於冀巿,[二]一境皆震。

郡人上邽姜岐,守道隱居,名聞西州。玄召以為吏,稱疾不就。玄怒,□督郵尹益逼致之,曰:「岐若不至,趣嫁其母。」[三]益固爭不能得,遽曉譬岐。岐堅臥不起。郡內士大夫亦競往諫,玄乃止。時頗以為譏。後謝病免,復公車征為司徒長史,拜將作大匠。  注[一]左部尉也。

注[二]冀,縣名,屬漢陽郡。

注[三]趣音促。

桓帝末,鮮卑、南匈奴及高句驪嗣子伯固並畔,為寇鈔,四府舉玄為度遼將軍,假黃鉞。玄至鎮,休兵養士,然後督諸將守討擊胡虜及伯固等,皆破散退走。

在職三年,邊境安靜。

靈帝初,征入為河南尹,轉少府、大鴻臚。建寧三年,遷司空,轉司徒。素與南陽太守陳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薦球為廷尉。玄以國家方弱,自度力無所用,乃稱疾上疏,引觿災以自劾。遂策罷。歲餘,拜尚書令。時太中大夫蓋升與帝有舊恩,前為南陽太守,臧數億以上。玄奏免升禁錮,沒入財賄。帝不從,而遷升侍中。玄托病免,拜光祿大夫。光和元年,遷太尉。數月,復以疾罷,拜太中大夫,就醫裡捨。

玄少子十歲,獨遊門次,卒有三人持杖劫執之,入捨登樓,就玄求貨,玄不與。

有頃,司隸校尉陽球率河南尹、洛陽令圍守玄家。球等恐並殺其子,未欲迫之。

玄瞋目呼曰:「奸人無狀,玄豈以一子之命而縱國賊乎!」促令兵進。於是攻之,玄子亦死。玄乃詣闕謝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質,皆並殺之,不得贖以財寶,開張奸路。」詔書下其章。初自安帝以後,法禁稍□,京師劫質,不避豪貴,自是遂絕。

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玄性剛急無大體,然謙儉下士,子弟親宗無在大官者。及卒,家無居業,喪無所殯,當時稱之。

初,曹操微時,人莫知者,嘗往候玄,玄見而異焉,謂曰:「今天下將亂,安生民,者其在君乎!」操常感其知己。及後經過玄墓,輒淒愴致祭。自為其文曰:

「故太尉橋公,懿德高軌,泛愛博容。國念明訓,士思令謨。幽靈潛翳,□哉緬矣!操以幼年,逮升堂室,特以頑質,見納君子。增榮益觀,皆由□助,猶仲尼稱不如顏淵,[一]李生厚歎賈復。[二]士死知己,懷此無忘。又承從容約誓之言:『徂沒之後,路有經由,不以鬥酒隻雞過相沃酹,車過三步,腹痛勿怨。』雖臨時戲笑之言,非至親之篤好,胡肯為此辭哉?懷舊惟顧,念之淒愴。[三]  奉命東征,屯次鄉里,北望貴土,乃心陵墓。裁致薄奠,公其享之!」[四]  注[一]論語孔子謂子貢曰:「汝與回也孰愈?」子貢曰:「賜也何敢望回。」子曰:「吾與汝俱不如也。」

注[二]復少好學,師事舞陰李生。李生奇之,曰:「賈君國器也。」

注[三]惟,思也。

注[四]魏志曰「建安七年,曹公軍譙,遂至浚儀,遣使以太牢祀橋玄,進軍官度」也。

玄子羽,官至任城相。

史論[编辑]

論曰:任棠、姜岐,世著其清。結甕牖而辭三命,[一]殆漢陽之幽人乎?[二]  龐參躬求賢之禮,故民悅其政;橋玄厲邦君之威,而觿失其情。夫豈力不足歟?將有道在焉。[三]如令其道可忘,則強梁勝矣。語曰:「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四]子貢曰:「寧喪千金,不失士心。」昔段干木踰牆而避文侯之命,[五]洩柳閉門不納穆公之請。[六]貴必有所屈,賤亦有所申矣。  注[一]結猶構也。莊子曰:「原憲處魯,居環堵之室,桑樞而甕牖。」周禮:「一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謂任、姜辭太守之辟也。

注[二]易曰:「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注[三]橋玄之捨姜岐,以道不可違,故不得以威力逼也。

注[四]鄭玄注論語云:「匹夫之守志,重於三軍之死將者也。」

注[五]高士傳曰,段干木者,晉人也。守道不仕。魏文侯造其門,段干木踰牆而避之。

注[六]洩柳,魯之賢人也。魯穆公時,請見之,洩柳閉門而不納。事見孟子。

贊曰:李叟勤身,甘饑辭饋。禪為君隱,之死靡貳。龜習邊功,參起徒中。橋公識運,先覺時雄。

校勘記[编辑]

一六八四頁一0行州辟治中從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章懷避唐諱,凡「治」字或改為「理」,或改為「化」,或改為「持」,此「治中」字亦必改易,宋人校書者又回改耳。

一六八四頁一三行夷賊素聞其聲按:汲本、殿本「聲」上有「名」字。

一六八五頁七行韎任朱離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此句上下當有脫文,未必詩有此語。

一六八五頁一五行手足異處刊誤謂「手」當作「首」。今按:史記孔子世家亦作「手足異處」,惟谷梁傳作「首足異門而出」,劉氏殆據谷梁傳言也。

一六八六頁三行毛詩無韎任朱離之文按:集解引黃山說,謂賢注引薛君韓詩說,不及「韎任朱離」,是韓詩亦無此句,不獨毛詩也。今曰毛詩無,「毛」字當為後人妄改。注不及毛傳,必不捨韓而計毛也。

一六八六頁六行縣度者山名也按:前書西域傳「山名也」作「石山也」,此鬥。

章帝紀注引作「石山也」,不鬥。

一六八六頁六行去陽關五千八百八十里按:前書「八十里」作「八十八里」。

一六八九頁一0行始復得還都令居按:集解引黃山說,謂通鑒「都」作「治」,此避唐諱改。

一六九一頁一行*(順帝時)*以為太尉沈欽韓謂上有永建元年事,此「順帝時」三字衍文。今據刪。

一六九一頁五行夫國以賢化集解引惠棟說,謂「化」當作「治」。按:此亦章懷避諱改。

一六九一頁九行言其來歸何刊誤謂「言其」當作「其言」。按:今本公羊傳作「其言」。

一六九一頁一三行良字邵平按:集解引惠棟說,謂長沙耆舊傳作「字邵卿」,水經注亦作「邵卿」,章懷注誤。

一六九二頁八行*(至)*臣*[至]*頑駑據刊誤改。

一六九二頁一0行上籩聖*(朝)**[明]*據汲本﹑殿本改。

一六九四頁四行乃推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刊誤謂案史記本文,更有「授舜」二字。今據補。

一六九五頁一行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按:「戴德」當作「戴聖」。集解引朱彝尊說,謂案前書儒林傳,仁傳小戴之學,此云「戴德」,恐誤。

一六九五頁二行成帝時為大鴻臚按:集解引洪亮吉說,謂案前書百官表,平帝元始元年始雲大鴻臚橋仁,今言「成帝時」,誤。

一六九五頁三行陳相羊昌按:集解引何焯說,謂「羊」舊抄廣川書跋作「芊」。

一六九六頁一四行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集解引惠棟說,謂橋公廟碑「七年五月甲寅,以太中大夫薨於京師」。案橋公二碑皆雲光和七年,疑傳誤也。又引侯康說,謂玄卒時年七十五,而蔡伯喈西鼎銘載玄於光和元年有「犬馬齒七十」之語,則實卒於六年,傳不誤。今按:光和七年十二月己巳改元中平,如依橋公廟碑,則當書「中平元年」。

一六九六頁一五行家無居業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張璠漢記「居業」作「余業」。

一六九七頁二行懿德高軌按:三國魏志注作「誕敷明德」。

一六九七頁三行幽靈潛翳□哉緬矣按:魏志注作「靈幽體翳,邈哉晞矣」。

一六九七頁三行特以頑質見納君子按:魏志注作「特以頑鄙之姿,為大君子所納」。

一六九七頁四行皆由□助按:魏志注同,汲本﹑殿本「助」作「勖」。

一六九七頁五行徂沒之後按:魏志注「沒」作「逝」。

一六九七頁五行腹痛勿怨按:魏志注「怨」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