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卷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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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曆下 後漢書 《志》第四
禮儀上 合朔 立春 五供 上陵 冠 夕牲 耕 高禖 養老 先蠶 祓禊
禮儀中 

後漢書志第四 禮儀上 合朔立春五供上陵冠夕牲耕高禖養老先蠶祓禊  

夫威儀,所以與君臣,序六親也。若君亡君之威,臣亡臣之儀,上替下陵,此謂大亂。大亂作,則羣生受其殃,可不慎哉!故記施行威儀,以為禮儀志。謝沈書曰:「太傅胡廣,博綜舊儀,立漢制度,蔡邕因以為志,譙周後改定以為禮儀志。」

禮威儀,每月朔旦,太史上其月曆,有司、侍郎、尚書見讀其令,奉行其政。朔前後各二日皆牽羊、酒至社下以祭日。日有變,割羊以祠社,用救日。日變,執事者冠長冠,衣皂單衣,絳領袖,綠中衣,絳袴襪,以行禮,如故事。《公羊傳》曰:「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求乎陰之道也。以朱絲縈社,或曰脅之,或曰為闇。恐人犯之,故縈之也。」何休曰:「脅之與責求同義。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繫於天而犯日,故鳴鼓而攻之,脅其本也。朱絲縈之,助陽抑陰也。或曰為闇者,社者土地之主尊也,為日光盡,天闇冥,恐人犯歷之,故縈之。然此說非也。先言鼓,後言用牲者,明先以尊者命責之,後以臣子禮接之,所以為順也。」《白虎通》曰:「日食必救之,陰侵陽也。鼓攻之,以陽責陰也。故春秋『日食,鼓,用牲於社』。所以必用牲者,土地別神也,尊之,不敢虛責也。日食、大水則鼓,用牲,大旱則雩祭求雨,非虛言也。助陽責下,求陰之道也。」決疑要注曰:「凡救日食,皆著赤幘,以助陽也。日將食,天子素服避正殿,內外嚴。日有變,伐鼓聞音,侍臣著赤幘,帶劒入侍,三臺令史已下皆持劒立其戶前,衛尉卿驅馳繞宮,察巡守備,週而復始。日復常,乃皆罷之。」

立春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師百官皆衣青衣,郡國縣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幘,立青幡,施土牛耕人於門外,以示兆民至立夏,唯武官不。立春之日,下寬大書曰:「制詔三公:方春東作,敬始慎微,動作從之。罪非殊死,且勿案驗,皆須麥秋。退貪殘,進柔良,下當用者,如故事。」月令》曰:「命相布德和令。」蔡邕曰:「即此詔之謂也。」《獻帝起居注》曰:「建安二十二年二月壬申,詔書絕,立春寬緩詔書不復行。」

正月上丁,祠南郊。《白虎通》曰:「春秋傳曰:『以正月上辛』;尚書曰:『丁巳,用牲於郊,牛二』。先甲三日,辛也,後甲三日,丁也,皆可接事昊天之日。」禮畢,次北郊,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五供畢,以次上陵。

西都舊有上陵。東都之儀,百官、四姓親家婦女、公主、諸王大夫、[一]外國朝者侍子、郡國計吏會陵。晝漏上水,大鴻臚設九賓,隨立寢殿前。[二]鐘鳴,謁者治禮引客,腢臣就位如儀。乘輿自東廂下,太常導出,西向拜,*(止)**[折]*旋升阼階,拜神坐。退坐東廂,西向。侍中、尚書、陛者皆神坐後。公卿腢臣謁神坐,太官上食,太常樂奏食舉,*[舞]*文始、五行之舞。[三]*(禮)*樂闋,*(君)**[腢]*臣受賜食畢,郡國上計吏以次前,當神軒佔其郡*[國]*谷價,民所疾苦,欲神知其動靜。孝子事親盡禮,敬愛之心也。周□如禮。[四]最後親陵,遣計吏,賜之帶佩。八月飲酎,上陵,禮亦如之。[五]  注[一]蔡邕獨斷曰:「凡與先後有瓜葛者。」

注[二]薛綜曰:「九賓謂王、侯、公、卿、二千石、六百石下及郎、吏、匈奴侍子,凡九等。」

注[三]前書志曰:「文始舞者,本韶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文始,以示不相襲也。

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五行之舞也。」

注[四]謝承書曰:「建寧五年正月,車駕上原陵,蔡邕為司徒掾,從公行,到陵,見其儀,愾然謂同坐者曰:『聞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禮,始*(為)**[謂]*可損。今見*(威)**[其]*儀,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惻隱,不可易舊。』或曰:『本意雲何?』『昔京師在長安時,其禮不可盡得聞也。光武即世,始葬於此。明帝嗣位踰年,腢臣朝正,感先帝不復聞見此禮,乃帥公卿百僚,就園陵而創焉。

尚書*(陛)**[階]*西*(陛為)**[祭設]*神坐,天子事亡如事存之意。苟先帝有瓜葛之屬,男女畢會,王、侯、大夫、郡國計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幾先帝神魂聞之。今者日月久遠,後生非時,人但見其禮,不知其哀。以明帝聖孝之心,親服三年,久在園陵,初興此儀,仰察几筵,下顧腢臣,悲切之心,必不可堪。』邕見太傅胡廣曰:『國家禮有煩而不可省者,不知先帝用心周密之至於此也。』廣曰:『然。子宜載之,以示學者。』邕退而記焉。」魚豢曰:「孝明以正月旦,百官及四方來朝者,上原陵朝禮,是謂甚違古不墓祭之義。」臣昭以為邕之言然。

注[五]丁孚漢儀曰:「酎金律,文帝所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酎酒。因*(合)**[令]*諸侯助祭貢金。」漢律金布令曰:「皇帝齋宿,親帥腢臣承祠宗廟,腢臣宜分奉請。諸侯、列侯各以民口數,率千口奉金四兩,奇不滿千口至五百口亦四兩,皆會酎,少府受。又大鴻臚食邑九真、交址、日南者,用犀角長九寸以上若輂瑁甲一,郁林用象牙長三尺以上若翡翠各二十,准以當金。」漢書儀曰:「皇帝惟八月酎,車駕夕牲,牛以絳衣之。皇帝暮視牲,以鑒燧取水於月,以火燧取火於日,為明水火。左袒,以水沃牛右肩,手執鸞刀,以切牛毛薦之,而即更衣,*(巾)*侍*[中]*上熟,乃祀*(之)*。」

凡齋,天地七日,宗廟、山川五日,小祠三日。齋日內有污染,解齋,副倅行禮。先齋一日,有污穢災變,齋祀如儀。大喪,唯天郊越紼而齋,地以下皆百日後乃齋,如故事。[一]  注[一]魏文帝詔曰:「漢氏不拜日於東郊,而旦夕常於殿下東面拜日,煩褻似家人之事,非事天交神之道也。」於是朝日東門之外,將祭必先夕牲,其儀如郊。

正月甲子若丙子為吉日,可加元服,儀從冠禮。乘輿初*[加]*緇布進賢,次爵弁,次武弁,次通天。*(以據)**[冠訖]*,皆於高祖廟如禮謁。[一]王公以下,初加進賢而已。[二]  注[一]冠禮曰:「成王冠,周公使祝雍*[祝王]*,曰:『辭達而勿多也。』祝雍曰:『*[使王]*近於民,遠於年,遠於佞,近於義,嗇於*[時,惠於]*財,任賢使能。』」博物記曰:「孝昭帝冠辭曰:『陛下摛顯先帝之光耀,以承皇天之嘉祿,欽奉仲春之吉辰,普尊大道之郊域,秉率百福之休靈,始加昭明之元服。推遠沖孺之幼志,蘊積文武之就德,肅勤高祖之清廟,六合之內,靡不蒙德,永永與天無極。』」獻帝傳曰「興平元年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司徒淳於嘉為賓,加賜玄纁駟馬,*[賜]*貴人、*(公主)**[王、公]*、卿、司隸*[校尉]*、城門五校及侍中、尚書、給事黃門侍郎各一人為太子舍人」也。

注[二]獻帝起居注曰:「建安十八年正月壬子,濟北王加冠戶外,以見父母。給事黃門侍郎劉瞻兼侍中,假貂蟬加濟北王,給之。」

正月,天郊,夕牲。[一]晝漏未盡十八刻初納,夜漏未盡八刻初納,[二]進熟獻,太祝送,旋,皆就燎位,宰祝舉火燔柴,火然,天子再拜,興,有司告事畢也。明堂、五郊、宗廟、太社稷、六宗夕牲,皆以晝漏*[未盡]*十四刻初納,夜漏未盡七刻初納,進熟獻,送神,還,有司告事畢。六宗燔燎,火大然,有司告事畢。  注[一]周禮「展牲」,干寶曰「若今夕牲」。又郊儀,先郊日未晡五刻夕牲,公卿京尹觿官悉至壇東就位,太祝吏牽牲入,到榜,廩犧令跪曰:「請省牲。」舉手曰:「腯。」太祝令繞牲,舉手曰:「充。」太史令牽牲就庖,*[以二陶]*豆酌毛血,其一奠天神坐前,其一奠太祖坐前。今之郊祀然也。

注[二]干寶周官注曰:「納,亨納。牲將告殺,謂向祭之*(辰)**[晨]*也。」

正月始耕。[一]晝漏上水初納,執事告祠先農,已享。[二]耕時,有司請行事,就耕位,天子、三公、九卿、諸侯、百官以次耕。[三]力田種各耰訖,有司告事畢。[四]是月令曰:「郡國守相皆勸民始耕,如儀。諸行出入皆鳴鐘,皆作樂。

其有災眚,有他故,若請雨、止雨,皆不鳴鐘,不作樂。」[五]  注[一]月令曰:「天子親載耒耜,措之參保介之御閒,帥三公、九卿,躬耕帝藉。」

盧植注曰:「帝,天也。藉,耕也。」

注[二]賀循藉田儀曰:「漢耕日,以太牢祭先農於田所。」春秋傳曰:「耕藉之禮,唯齋三日。」左傳曰:「鄅人藉稻。」杜預注曰:「藉稻,履行之。」薛綜注二京賦曰:「為天神借民力於此田,故名曰帝藉。田在國之辰地。」干寶周禮注曰:「古之王者,貴為天子,富有四海,而必私置藉田,蓋其義有三焉:一曰,以奉宗廟,親致其孝也;二曰,以訓於百姓在勤,勤則不匱也;三曰,聞之子孫,躬知稼穡之艱難無*(違)**[逸]*也。」

注[三]鄭玄注周禮曰:「天子三推,公五推,卿、諸侯九推,庶人終於千畝。庶人謂徒三百人也。」月令章句曰:「卑者殊勞,故三公五推。禮,自上以下,降殺以兩,勞事反之。諸侯上當有孤卿七推,大夫十二,士終畝,可知也。」盧植注禮記曰:「天子耕藉,一發九推耒。周禮,二耜為耦,一耜之伐,廣尺深尺。

伐,發也。天子及三公,坐而論道,參五職事,故三公以五為數。卿、諸侯當究成天子之職事,故以九為數。伐皆三者,禮以三為文。」

注[四]史記曰:漢文帝詔云:「農,天下之本。其開藉田,朕躬耕,以給宗廟粢盛。」應劭曰:「古者天子耕藉田千畝,為天下先。藉者,帝王典籍之常也。」

而應劭風俗通又曰:「古者使民如借,故曰藉田。」鄭玄曰:「藉之言借也。王一耕之,使庶人耘芓終之。」盧植曰:「藉,耕也。春秋傳曰『鄅人藉稻』,故知藉為耕也。」韋昭曰:「借民力以治之,以奉宗廟;且以勸率天下,使務農也。」

杜預注曰:「鄅人藉稻,其君自出藉稻,蓋履行之。」瓚曰:「藉,蹈藉也。本以躬親為義,不得以假借為稱也。」漢書儀曰:「春始東耕於藉田,官祠先農。

先農即神農炎帝也。祠以一太牢,百官皆從,大賜三輔二百里孝悌、力田、三老帛。種百谷萬斛,為立藉田倉,置令、丞。谷皆以給祭天地、宗廟、腢神之祀,以為粢盛。皇帝躬秉耒耜而耕,古為甸師官。」賀循曰:「所種之谷,黍、稷、穜、稑。稑,早也。穜,晚也。」干寶周禮注曰:「穜,晚*[谷]*,嬉稻之屬。珪,*(陵)**[早]*谷,黍稷之屬。」

注[五]春秋釋痾曰:「漢家郡守行大夫禮,鼎俎籩豆,工歌縣。」何休曰:「漢家法陳師,置守相,故行其樂也。」

仲春之月,立高禖祠於城南,祀以特牲。[一]  注[一]月令:「玄鳥至之日,以太牢祠。」詩曰:「克禋克祀,以弗無子。」毛萇傳曰:「弗,去無子求有子。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鳥至之日,以太牢祀於郊禖,天子親往,后妃帥九嬪御,乃禮天子所御,帶以弓韣,授以弓矢,於郊禖之前。」

鄭玄注云:「弗之言祓也。禋祀上帝於郊禖,以祓無子之疾而得福也。」月令章句曰:「高,尊也。禖,祀也。吉事先見之象也。蓋為人所以祈子孫之祀。玄鳥感陽而至,其來主為孚乳蕃滋,故重其至日,因以用事。契母簡狄,蓋以玄鳥至日有事高禖而生契焉。故詩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韣,弓衣也。祀以高禖之命,飲之以醴,帶以弓衣,尚使得男也。」離騷曰:「簡狄在台嚳何宜?玄鳥致*(胎)**[貽]*女何嘉?」王逸曰:「言簡狄侍帝嚳於台上,有飛燕墮其卵,嘉而吞之,因生契。」鄭玄注禮記曰:「後王以為禖官嘉祥,而立其祠。」盧植注云:「玄鳥至時,陰陽中,萬物生,故於是以三牲請子於高禖之神。

居明顯之處,故謂之高。因其求子,故謂之禖。以為古者有媒氏之官,因以為神。」晉元康中,高禖壇上石破,詔問出何經典,朝士莫知。博士束□荅曰:「漢武帝晚得太子,始為立高禖之祠。高禖者,人之先也。故立石為主,祀以太牢。」

明帝永平二年三月,上始帥腢臣躬養三老、五更於辟雍。[一]行大射大禮。[二]  郡、縣、道行鄉飲酒於學校,皆祀聖師周公、孔子,牲以犬。[三]於是七郊禮樂三雍之義備矣。  注[一]孝經援神契曰:「尊三老者,父象也。謁者奉幾,安車剁輪,供綏執*[授,兄]*事五更,寵以度,接禮交容,謙恭順貌。」宋均曰:「三老,老人知天、地、人事者。奉幾,授三老也。安車,坐乘之車。剁輪,蒲裡輪。供綏,三老就車,天子親執綏授之。五更,老人知五行更代之事者。度,法也。度以寵異之也。」

鄭玄注禮記曰:「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名三五者,取像三辰五星,天所因以照明天下者。」玄又一註:「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應劭漢官儀曰:「三老、五更,三代所尊也。安車剁輪,送迎至家,天子獨拜於屏。三者,道成於天、地、人。老者,久也,舊也。五者,訓於五品。更者,五世長子,更更相代,言其能以善道改更己也。三老、五更皆取有首妻,男女完具。」臣昭案:桓榮五更,後除兄子二人補四百石,則榮非長子矣。蔡邕曰:「五更,長老之稱也。」

注[二]袁山松書曰:「天子皮弁素積,親射大侯。」

注[三]鄭玄注儀禮曰「狗取擇人」,孟冬亦如之。石渠論曰:「鄉射合樂,而大射不,何也?韋玄成曰:『鄉人本無樂,故於歲時合樂以同其意。諸侯故自有樂,故不復合樂。』」鄭玄注鄉飲酒禮曰:「今郡國十月行鄉飲酒禮,黨正每歲邦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之禮。凡鄉黨飲酒,必於民聚之時,欲其見化知尚賢尊長也。玄冠衣皮弁服,與禮異。」服虔、應昭曰,漢家郡縣饗射祭祀,皆假士禮而行之。樂縣笙磬籩俎,皆如士制。

養三老、五更之儀,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講師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耆高者一人為老,次一人為更也。[一]皆服都紵大袍單衣,皁緣領袖中衣,冠進賢,扶*(玉)**[王]*杖。五更亦如之,不杖。皆齋於太學講堂。[二]其日,乘輿先到辟雍禮殿,御坐東廂,遣使者安車迎三老、五更。天子迎於門屏,交禮,道自阼階,三老升自賓階。至階,天子揖如禮。三老升,東面,三公設幾,九卿正履,天子親袒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祝鯁在前,祝饐在後。[三]五更南面,公進供禮,亦如之。[四]明日皆詣闕謝恩,以見禮遇大尊顯故也。[五]  注[一]盧植禮記注曰:「選三公老者為三老,卿大夫中之老者為五更,亦參五之也。」

注[二]月令章句曰:「三公,國老也。五更,庶老也。」

注[三]禮記曰:「天子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詠焉。退,修之以孝養;反,升歌清廟。」孝養之詩也。

注[四]譙週五經然否曰:「漢初或雲三老荅天子拜,遭王莽之亂,法度殘缺。漢中興,定禮儀,腢臣欲令三老荅拜。城門校尉董鈞駁曰:『養三老,所以教事父之道也。若荅拜,是使天下荅子拜也。』詔從鈞議。」譙周論之曰:「禮,屍服上服,猶以非親之故荅子拜,士見異國君亦荅拜,是皆不得視猶子也。」虞喜曰:「且據漢儀,於門屏交禮,交禮即荅拜。中興謬從鈞議,後革之,深得其意。」

注[五]前書禮樂志曰:「顯宗*(因)**[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養三老、五更於辟雍,威儀既盛矣;德化未流洽者,以其禮樂未具,腢下無所誦說,而庠序尚未設之故也。孔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是月,皇后帥公卿諸侯夫人蠶。[一]祠先蠶,禮以少牢。[二]  注[一]丁孚漢儀曰:「皇后出,乘鸞輅,青羽蓋,駕駟馬,龍旗九旒,大將軍妻參乘,太僕妻御,前鸞旗車,皮軒闟戟,雒陽令奉引,亦千乘萬騎。車府令設鹵簿駕,公、卿、五營校尉、司隸校尉、河南尹妻皆乘其官車,帶夫本官綬,從其官屬導從皇后。置虎賁、羽林騎,戎頭、黃門鼓吹,五帝車,女騎夾轂,執法御史在前後,亦有金鉦黃鉞,五將導。桑於蠶宮,手三盆於繭館,畢,還宮。」月令曰:「禁婦人無觀。」案谷永對稱「四月壬子,皇后蠶桑之日也」,則漢桑亦用四月。

注[二]漢舊儀曰:「春桑生而皇后*(視)**[親]*桑於菀中。蠶室養蠶千薄以上。

祠以中牢羊豕,*(今)**[祭]*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腢臣妾從桑還,獻於繭觀,皆賜從桑者*(樂)**[絲]*。皇后自行。凡蠶絲絮,織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廟腢*(臣)**[神]*五時之服。其皇帝得以作縷縫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置蠶官令、丞,諸天下官*[下法]*皆詣蠶室,*(亦)**[與]*婦人從事,故舊有東西織室作*(法)**[治]*。」晉後祠先蠶。先蠶壇高一丈,方二丈,為四出陛,陛廣五尺,在採桑壇之東南。

是月上巳,官民皆絜於東流水上,曰洗濯祓除去宿垢疢為大絜。絜者,言陽氣布暢,萬物訖出,始絜之矣。[一]  注[一]謂之禊也。風俗通曰:「周禮『女巫掌歲時以祓除疾病』。禊者,絜也。

春者,蠢也,蠢*[蠢]*搖動也。尚書『以殷仲春,厥民析』,言人解析也。」蔡邕曰:「論語『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自上及下,古有此禮。今三月上巳,祓禊於水濱,蓋出於此。」

社篤祓禊賦曰「巫咸之徒,秉火祈福」,則巫祝也。一說雲,後漢有郭虞者,三月上巳產二女,二日中並不育,俗以為大忌,至此月日諱止家,皆於東流水上為祈禳自絜濯,謂之禊祠。引流行觴,遂成曲水。韓詩曰:「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溱、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蘭草,祓除不祥。」漢書「八月祓灞水」,亦斯義也。後之良史,亦據為正。臣昭曰:郭虞之說,良為虛誕。假有庶民旬內夭其二女,何足驚彼風俗,稱為世忌乎?杜篤乃稱「王、侯、公主暨於富商,用事伊、雒,帷幔玄黃」。本傳大將軍梁商,亦歌泣於雒禊也。自魏不復用三日水宴者焉。

校勘記[编辑]

三一0一頁六行蔡邕依以為志按:汲本、殿本「依」作「因」。

三一0一頁八行用救日*(日)*變據盧文弨腢書拾補下簡稱「盧校」刪。按:晉志不重「日」字。

三一0一頁九行絳領袖*(綠)**[緣]*中衣據盧校改。

三一0一頁一0行或曰為闇按:「闇」原斗「閭」,逕改正。

三一0一頁一一行脅之與責求同義按:「責」原斗「賣」,逕改正。

三一0一頁一一行上繫於天而犯日按:「而」原斗「陌」,逕改正。

三一0二頁二行日食必救之陰侵陽也按:盧雲此下本書云「鼓,用牲於社。社者觿陰之主,以朱絲縈之,鳴鼓攻之,以陽責陰也」。今刪去十七字,欠分析。

三一0二頁三行*(土)**[社]*地別神也據盧校改。按:今白虎通作「社」。

三一0二頁五行三台令史已*(下)**[上]*據盧校改。按:晉志引決疑作「上」。

三一0二頁六行日復常乃皆罷*(之)*據盧校刪。按:晉志引決疑無「之」字。

三一0三頁五行太常導出西向拜*(止)**[折]*旋升阼階據盧校改。按:通典「止」作「折」,無「阼」字。

三一0三頁六行*[舞]*文始五行之舞據盧校補。按:通典有「舞」字。

三一0三頁七行*(禮)*樂闋*(君)**[腢]*臣受賜食畢據盧校改,與通典合。

三一0三頁七行當神軒佔其郡*[國]*谷價據盧校補。按:通典有「國」字,「占」作「告」。

三一0三頁一五行始*(為)**[謂]*可損據盧校改。按:通典亦作「為」,謂為古通。

三一0三頁一五行今見*(威)**[其]*儀據盧校改。按:通典作「其」。

三一0三頁一五行或曰本意雲何盧雲此下應有一「曰」字,古或可省。今按:袁紀有「曰」字。

三一0四頁二行就園陵而創焉集解引惠棟說,謂「創」宋本作「朝」。今按:袁紀作「朝」。

三一0四頁二行尚書*(陛)**[階]*西*(陛為)**[祭設]*神坐據盧校改。按:盧以通典校,通志無「祭」字。

三一0四頁四行久在園陵集解引惠棟說,謂「久」宋本作「又」。今按:通典作「久」。

三一0四頁八行因*(合)**[令]*諸侯助祭貢金據盧校改。按:通典作「令」。

三一0四頁一一行牛以絳衣之按:御覽二十五引「絳」作「繡」。

三一0四頁一一行以鑒燧取水於月以火燧取火於日按:御覽引「鑒燧」作「陰燧」,「火燧」作「陽燧」。

三一0四頁一二行以切牛毛薦之按:「以切牛毛」殿本作「以切牛尾」,通志同。御覽引及孫輯漢舊儀並作「以切牛毛血」,通典引作「以切牛尾之毛」。

三一0四頁一二行而即更衣*(巾)*侍*[中]*上熟乃祀*(之)*據盧校補刪。按:盧雲從通典、通志。

三一0四頁一六行漢氏不拜日於東郊按:汲本「氏」作「時」。

三一0五頁一行乘輿初*[加]*緇布進賢據盧校補。按:通典、通志並有「加」字。

三一0五頁二行次通天*(以據)**[冠訖]*據盧校改。按:通典、通志並作「冠訖」,惠棟亦謂當從五禮新儀作「冠訖」。

三一0五頁三行周公使祝雍*[祝王]*據盧校補。按:盧以大戴禮、家語校。

三一0五頁三行*[使王]*近於民遠於年據盧校補。按:盧以大戴禮、家語校。

三一0五頁三行遠於佞近於義按:盧雲文不類,又韻不諧,大戴禮及家語皆無,疑妄增也。

三一0五頁四行嗇於*[時惠於]*財據盧校補。按:盧以大戴禮、家語校。

三一0五頁五行普尊大道之郊域汲本「尊」作「遵」。按:遵尊同。

三一0五頁六行靡不蒙德按:盧雲通典「德」作「福」。

三一0五頁六行永永與天無極按:盧雲通典作「承天無極」。

三一0五頁七行*[賜]*貴人*(公主)**[王公]*卿司隸*[校尉]*城門五校據盧校補改。按:盧以通典、通志校。

三一0五頁一三行皆以晝漏*[未盡]*十四刻初納據盧校補。按:盧雲依文義當有「未盡」二字。

三一0六頁一行周禮展牲干寶曰若今夕牲按:盧雲此乃鄭康成注周禮之言,曰今,正指漢時,取以證漢制極合。干寶乃晉人,夕牲不始於晉,何雲今邪?此援引之失。

三一0六頁一行太祝吏牽牲入到榜按:盧雲宋志「吏」作「史」。

三一0六頁二行太史令牽牲就庖*[以二陶]*豆酌毛血據盧校補。按:盧雲宋志有「以二陶」三字,「史」作「祝」。

三一0六頁四行謂向祭之*(辰)**[晨]*也據盧校改。按:盧雲亦康成注。

三一0六頁一三行躬知稼穡之艱難無*(違)**[逸]*也據盧校改。按:黃山謂此本尚書無逸為說也。在勤以訓百姓,無逸以示子孫,義各有當。

三一0七頁一0行穜晚*[谷]*嬉稻之屬稑*(陵)**[早]*谷黍稷之屬據盧校補改。

三一0七頁一一行漢家法陳師按:盧雲疑有脫鬥。

三一0七頁一三行弗去無子求有子按:應作「弗,去也。去無子求有子」。「去」下脫「也去」二字。

三一0七頁一六行其來主為孚乳蕃滋按:汲本「孚」作「字」。

三一0八頁二行玄鳥致*(胎)**[貽]*女何嘉據盧校改。按:今本楚辭天問「嘉」一作「喜」。

三一0八頁九行供綏執*[授兄]*事五更據盧校補。

三一0九頁六行扶*(玉)**[王]*杖集解引惠棟說,謂「玉杖」當作「王杖」,惠說是,今據改。以下徑改。

三一0九頁八行至階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至」下應有「裨」字。

三一0九頁一0行公進供禮按:校補引錢大昭說,謂「公」本又作「三公」。

三一一0頁二行顯宗*(因)**[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據盧校改,與前志合。

三一一0頁二行威儀既盛矣按:前志「盛」下有「美」字。

三一一0頁五行丁孚漢儀按:「儀」原斗「義」,逕改正。

三一一0頁一0行春桑生而皇后*(視)**[親]*桑於菀中據汲本改。按:「菀」各本作「苑」,苑與菀同。

三一一0頁一0行*(今)**[祭]*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據盧校改,與孫星衍校漢舊儀合。

三一一0頁一一行皆賜從桑者*(樂)**[絲]*據盧校改,與孫校舊漢儀合。

三一一0頁一二行天地宗廟腢*(臣)**[神]*五時之服據盧校改,與孫校漢舊儀合。

三一一0頁一二行*[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孫校漢舊儀及御覽布帛部、服用部引並有「皇后」二字,今據補。按:御覽服用部引作「皇后得以作絮巾」,布帛部作「皇后閒以作巾絮而已」。

三一一0頁一三行諸天下官*[下法]*皆詣蠶室*(亦)**[與]*婦人從事故舊有東西織室作*(法)**[治]*據盧校補改,與孫校漢舊儀合。

三一一一頁二行蠢*[蠢]*搖動也據今本風俗通補。

三一一一頁五行後漢有郭虞者按:盧雲案晉書束□傳雲武帝嘗問摯虞三日曲水之義,虞對曰:「漢章帝時,平原徐肇以三月初生三女,至三日俱亡」云云,□以為起自周公。今此雲郭虞,得無因摯虞致誤邪?

三一一一頁五行三月上巳產二女按:通典作「三月三日上辰產二女,上巳日產一女」。通志同。

三一一一頁七行八月祓灞水按:通典、通志「水」作「上」。

三一一一頁八行旬內夭其二女按:通典、通志「二」作「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