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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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賢 弟遠

李賢字賢和,其先隴西成紀人也。曾祖富,魏太武時以子都督討兩山屠各歿於陣,贈寧西將軍、隴西郡守。祖斌,襲領父兵,鎮於高平,因家焉。父文保,早卒。魏大統末,以賢兄弟著勳,追贈涇原東秦三州刺史、司空。

賢幼有志節,不妄舉動。嘗出遊,遇一老人,鬚眉皓白,謂之曰:「我年八十,觀士多矣,未有如卿者。必為台牧,卿其勉之。」九歲,從師受業,畧觀大旨而已,不尋章句。或謂之曰:「學不精勤,不如不學。」賢曰:「夫人各有志,賢豈能彊學待問,領徒授業耶,唯當粗聞教義,補己不足。至如忠孝之道,實銘之於心。」問者慙服。年十四,遭父喪,撫訓諸弟,友愛甚篤。

魏永安中,万俟醜奴據岐、涇等諸州反叛,魏孝莊遣爾朱天光率兵擊破之。其黨万俟道洛、費連少渾猶據原州,未知醜奴已敗。天光遣使造賢,令密圖道洛。天光率兵續進。會賊黨万俟阿寶戰敗逃還,私告賢曰:「醜奴已敗,王師行至此。阿寶以性命相投,願能存濟。」賢因令阿寶偽為醜奴使,紿道洛等曰:「今已破臺軍,須與公計事,令阿寶權守原州,公宜速往。」道洛等信之,是日便發。既出而天光至,遂克原州。道洛乃將麾下六千人奔于牽屯山。天光見賢曰:「道洛之出,子之力也。」賢又率鄉人出馬千匹以助軍,天光大悅。時原州亢旱,天光以乏水草,乃退舍城東五十里,牧馬息兵。令都督長孫邪利行原州事,以賢為主簿。道洛復乘虛忽至,時賊黨千餘人在城中,密為內應,引道洛入城,遂殺邪利。賢復率鄉人殊死拒戰,道洛乃退走。

又有賊帥達符顯圍逼州城,晝夜攻戰,屢被摧衂。賢間道赴雍州,詣天光請援。天光許之,賢乃返。而賊營壘四合,無因入城。候日向夕,乃偽負薪,與賊樵采者俱得至城下。城中垂布引之,賊眾方覺,乃弓弩亂發。射之不中,遂得入城,告以大軍將至。賊聞之,便即散走。累遷威烈將軍、殿中將軍、高平令。

賀拔岳為侯莫陳悅所害,太祖西征。賢與其弟遠、穆等密應侯莫陳崇。以功授都督,仍守原州。及大軍將至秦州,悅棄城走,太祖令兄子導勒兵追之,以賢為前驅。轉戰四百餘里,至牽屯山及之,悅自剄於陣。賢亦被重瘡,馬中流矢。太祖嘉之,賞奴婢、布帛及雜畜等,授持節、撫軍大將軍、都督。[1]

魏孝武西遷,太祖令賢率騎兵迎衞。時山東之眾,多欲逃歸。帝乃令賢以精騎三百為殿,眾皆憚之,莫敢亡叛。封下邽縣公,[2]邑一千戶。俄授左都督、安東將軍,還鎮原州。

大統二年,州民豆盧狼害都督大野樹兒等,據州城反。賢乃招集豪傑與之謀曰:「賊起倉卒,便誅二將,其勢雖盛,其志已驕。然其政令莫施,唯以殘剝為業。夫以羇旅之賊,而馭烏合之眾,勢自離解。今若從中擊之,賊必喪膽。如吾計者,指日取之。」眾皆從焉。賢乃率敢死士三百人,分為兩道,乘夜鼓噪而出。羣賊大驚,一戰而敗,狼乃斬關遁走。賢輕與三騎追斬之。遷原州長史,尋行原州事。

四年,莫折後熾連結賊黨,所在寇掠。賢率鄉兵與行涇州事史寧討之。後熾列陣以待。賢謂寧曰:「賊聚結歲久,徒眾甚多,數州之人,皆為其用。我若總一陣併力擊之,彼既同惡相濟,理必總萃於我。其勢不分,眾寡莫敵。我便救尾,無以制之。今若令諸軍分為數隊,多設旗鼓,掎角而前,以脅諸柵。公別統精兵,直指後熾,按甲而待,莫與交鋒。後熾欲前,則憚公之銳。諸柵欲出,則懼我疑兵。令其進不得戰,退不得走,以候其懈,擊之必破。後熾一敗,則眾柵不攻自拔矣。」寧不從,屢戰頻北。賢乃率數百騎徑掩後熾營,收其妻子、僮隸五百餘人,并輜重等。屬後熾與寧戰勝,方欲追奔,忽聞賢至,乃棄寧與賢接戰。賢手斬十餘級,生獲六人,賊遂大敗。後熾單騎遁走。師還,以功賞奴婢四十口,雜畜數百頭。

八年,授原州刺史。賢雖少從戎旅,而頗閑政事,撫導鄉里,甚得民和。十二年,隨獨孤信征涼州,平之。又撫慰張掖等五郡而還。俄而茹茹圍逼州城,剽掠居民,驅擁畜牧。賢欲出戰,大都督王德猶豫未決。賢固請,德乃從之。賢勒兵將出,賊密知之,乃引軍退。賢因率騎士追擊,斬二百餘級,捕虜百餘人,獲駞馬牛羊二萬頭,財物不可勝計。所掠之人,還得安堵。加授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十六年,遷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太祖之奉魏太子西巡也,至原州,遂幸賢第,讓齒而坐,行鄉飲酒禮焉。其後,太祖又至原州,令賢乘輅,備儀服,以諸侯會遇禮相見,然後幸賢第,歡宴終日。凡是親族,頒賜有差。

魏恭帝元年,進爵河西郡公,[3]增邑通前二千戶。後以弟子植被誅,賢坐除名。俄授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時荊州羣蠻反,開府潘招討之。令賢與賀若敦率騎士七千,別道邀截,擊蠻帥文子榮,大破之。遂於平州北築汶陽城以鎮之。尋治郢州刺史。時以巴、湘初附,詔賢總監諸軍,畧定,乃遷江夏民二千餘戶以實安州,并築甑山城而還。保定二年,詔復賢官爵,仍授瓜州刺史。

高祖及齊王憲之在襁褓也,以避忌,不利居宮中。太祖令於賢家處之,六載乃還宮。因賜賢妻吳姓宇文氏,養為姪女,賜與甚厚。及高祖西巡,幸賢第,詔曰:「朕昔冲幼,爰寓此州。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瓜州諸軍事、瓜州刺史賢,斯土良家,勳德兼著,受委居朕,輔導積年。念其規弼,功勞甚茂。食彼桑椹,尚懷好音,矧茲惠矣,其庸可忘?今巡撫居此,不殊代邑,舉目依然,益增舊想。雖無屬籍,朕處之若親。凡厥昆季乃至子姪等,可並豫宴賜。」於是令中侍上士尉遲愷往瓜州,降璽書勞賢,賜衣一襲及被褥,并御所服十三環金帶一要、中廐馬一匹、金裝鞍勒、雜綵五百段、銀錢一萬。賜賢弟申國公穆亦如之。子姪男女中外諸孫三十四人,各賜衣一襲。又拜賢甥厙狄樂為儀同。賢門生昔經侍奉者,二人授大都督,四人授帥都督,六人別將。奴已免賤者,五人授軍主,未免賤者十二人酬替放之。

四年,王師東討,朝議以西道空虛,慮羌、渾侵擾,乃授賢使持節、河州總管、三州七防諸軍事、河州刺史。河州舊非總管,至是創置焉。賢乃大營屯田,以省運漕;多設斥候,以備寇戎。於是羌、渾歛迹,不敢向東。五年,宕昌寇邊,百姓失業,乃於洮州置總管府以鎮遏之。遂廢河州總管,改授賢洮州總管、七防諸軍事,洮州刺史。屬羌寇石門戍,撤破橋道,以絕援軍,賢率千騎禦之,前後斬獲數百人,賊乃退走。羌復引吐谷渾數千騎,將入西疆。賢密知之,又遣兵伏其隘路,復大敗之。虜遂震懾,不敢犯塞。俄廢洮州總管,還於河州置總管府,復以賢為之。

高祖思賢舊恩,徵拜大將軍。天和四年三月,卒於京師,時年六十八。高祖親臨,哀動左右。贈使持節、柱國大將軍、大都督、涇原秦等十州諸軍事、原州刺史。諡曰桓。子端嗣。

端字永貴,歷位開府儀同三司、司會中大夫、中州刺史。從高祖平齊,於鄴城戰歿,贈上大將軍,追封襄陽公,諡曰果。端弟吉,儀同三司。吉弟崇,[4]位至太府中大夫、上柱國、廣宗郡公。崇弟孝軌,開府儀同大將軍、升遷縣伯。孝軌弟詢,少歷顯位。大象末,上柱國、隴西郡公。

賢弟遠,字萬歲。幼有器局,志度恢然。嘗與羣兒為戰鬭之戲,指麾部分,便有軍陣之法。郡守見而異之,召使更戲。羣兒懼而散走,遠持杖叱之,復為向勢,意氣雄壯,殆甚於前。郡守曰:「此小兒必為將軍,非常人也。」及長,涉獵書傳,畧知指趣而已。

魏正光末,天下鼎沸,勅勒賊胡琮侵逼原州,[5]其徒甚盛。遠昆季率勵鄉人,欲圖拒守,而眾情猜懼,頗有異同。遠乃按劍而言曰:「頃年以來,皇家多難。匈黨乘機,肆其毒螫。王畧未振,緩其梟夷。正是忠臣立節之秋,義士建功之日。丈夫豈可臨難苟免,當在死中求生耳。諸人並世載忠貞,沐浴教義,今若棄同即異,去順効逆,雖五尺童子,猶或非之,將復何顏以見天下之士。有異議者,請以劍斬之!」於是眾皆股慄,莫不聽命。乃相與盟歃,遂深壁自守。而外無救援,城遂陷。其徒多被殺害,唯遠兄弟並為人所匿,得免。遠乃言於賢曰:「今逆賊孔熾,屠戮忠良。遠欲間行入朝,請兵救援。兄晦迹和光,可以免禍。內伺釁隙,因變立功。若王師西指,得復表裏相應,既殉國家之急,且全私室之危。豈若窘迫凶威,坐見夷滅!」賢曰:「是吾心也。」遂定東行之策。遠乃崎嶇寇境,得達京師。魏朝嘉之,授武騎常侍。俄轉別將,賜帛千匹,并弓刀衣馬等。

及爾朱天光西伐,乃配遠精兵,使為鄉導。天光欽遠才望,特相引接,除伏波將軍、長城郡守、原州大中正。

後以應侯莫陳崇功,遷高平郡守。太祖見遠,與語悅之,令居麾下,甚見親遇。及魏孝武西遷,授假節、銀青光祿大夫、主衣都統,封安定縣伯,邑五百戶。魏文帝嗣位之始,思享遐年,以遠字可嘉,令扶帝升殿。遷使持節、征東大將軍,進爵為公,增邑千戶,仍領左右。從征竇泰,復弘農,並有殊勳。授都督、原州刺史。太祖謂遠曰:「孤之有卿,若身體之有手臂之用,豈可暫輟於身。本州之榮,乃私事耳。卿若述職,則孤無所寄懷。」於是遂令遠兄賢代行州事。沙苑之役,遠功居最,除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進爵陽平郡公,邑三千戶。尋從獨孤信東畧,遂入洛陽。為東魏將侯景等所圍。太祖至,乃解。及河橋之戰,遠與獨孤信為右軍,不利而退。除大丞相府司馬。軍國機務,遠皆參之,畏避權勢,若不在己。時河東初復,民情未安,太祖謂遠曰:「河東國之要鎮,非卿無以撫之。」乃授河東郡守。遠敦奬風俗,勸課農桑,肅遏姦非,兼修守禦之備。曾未朞月,百姓懷之。太祖嘉焉,降書勞問。徵為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魏建東宮,授太子少傅,尋轉少師。

東魏北豫州刺史高仲密請舉州來附。時齊神武屯兵河陽。太祖以仲密所據遼遠,難為應接,諸將皆憚此行。遠曰:「北豫遠在賊境,高歡又屯兵河陽,常理而論,實難救援。但兵務神速,事貴合機。古人有言:『不入獸穴,安得獸子。』[6]若以奇兵出其不意,事或可濟。脫有利鈍,故是兵家之常。如其顧望不行,便無克定之日。」太祖喜曰:「李萬歲所言,差強人意。」乃授行臺尚書,前驅東出。太祖率大軍繼進。遠乃潛師而往,拔仲密以歸。仍從太祖戰於邙山。時大軍不利,遠獨整所部為殿。尋授都督義州弘農等二十一防諸軍事。[7]

遠善綏撫,有幹畧,守戰之備,無不精銳。每厚撫〔境〕外〔之〕人,[8]使為間謀,敵中動靜,必先知之。至有事泄被誅戮者,亦不以為悔。其得人心如此。嘗校獵於莎柵,見石於叢蒲中,[9]以為伏兔,射之而中,鏃入寸餘。就而視之,乃石也。太祖聞而異之,賜書曰:「昔李將軍廣親有此事,公今復爾,可謂世載其德。雖熊渠之名,不能獨擅其美。」

東魏將段孝先率步騎二萬趨宜陽,以送糧為名,然實有窺窬之意。遠密知其計,遣兵襲破之,獲其輜重器械。孝先遁走。太祖乃賜所乘馬及金帶牀帳衣被等,并雜綵二千匹,拜大將軍。

頃之,除尚書左僕射。遠白太祖曰:「遠,秦隴匹夫,才藝俱爾。平生念望,不過一郡守耳。遭逢際會,得奉聖明。主貴臣遷,以至於此。今位居上列,爵邁通侯,受委方面,生殺在手。非直榮寵一時,亦足光華身世。但尚書僕射,任居端揆,今以賜授,適所以重其罪責。明公若欲全之,乞寢此授。」太祖曰:「公勳德兼美,朝廷欽屬,選眾而舉,何足為辭。且孤之於公,義等骨肉,豈容於官位之間,便致退讓,深乖所望也。」遠不得已,方拜職。太祖又以第十一子達令遠子之,即代王也。其見親待如此。

時太祖嫡嗣未建,明帝居長,已有成德;孝閔處嫡,年尚幼冲。乃召羣公謂之曰:「孤欲立子以嫡,恐大司馬有疑。」大司馬即獨孤信,明帝敬后父也。眾皆默,未有言者,遠曰:「夫立子以嫡不以長,禮經明義。畧陽公為世子,公何所疑。若以信為嫌,請即斬信。」便拔刀而起。太祖亦起曰:「何事至此!」信又自陳說,遠乃止。於是羣公並從遠議。出外拜謝信曰:「臨大事,不得不爾。」信亦謝遠曰:「今日賴公,決此大議。」六官建,授小司寇。孝閔帝踐阼,進位柱國大將軍,邑千戶。復鎮弘農。

遠子植,在太祖時已為相府司錄參軍,掌朝政。及晉公護執權,恐不被任用,乃密欲誅護。語在孝閔帝紀。謀頗漏泄,護知之,乃出植為梁州刺史。尋而廢帝,召遠及植還朝。遠恐有變,沉吟久之,乃曰:「大丈夫寧為忠鬼,安能作叛臣乎!」遂就徵。既至京師,護以遠功名素重,猶欲全宥之。乃引與相見,謂之曰:「公兒遂有異謀,非止屠戮護身,乃是傾危宗社。叛臣賊子,理宜同疾,公可早為之所。」乃以植付遠。遠素鍾愛於植,植又口辯,乃云初無此謀。遠謂為信然。詰朝,將植謁護,護謂植已死,乃曰:「陽平公何意乃自來也?」左右云:「植亦在門外。」護大怒曰:「陽平公不信我矣!」乃召入,仍命遠同坐,令帝與植相質於遠前。植辭窮,謂帝曰:「本為此謀,欲安社稷,利至尊耳。今日至此,何事云云。」遠聞之,自投於牀曰:「若爾,誠合萬死。」於是護乃害植,并逼遠令自殺。時年五十一。植弟叔諧、叔謙、叔讓亦死。餘並以年幼得免。

建德元年,晉公護誅,乃詔曰:「故使持節、柱國大將軍、大都督、陽平郡開國公遠,早蒙驅任,夙著勳績,內參帷幄,外屬藩維。竭誠王室,乃罹橫禍。言念貞良,追增傷悼。宜加榮寵,用彰忠節。」贈本官,加陝熊等十五州諸軍事、陝州刺史。諡曰忠。隋開皇初,追贈上柱國、黎國公,邑三千戶,改諡曰懷。植及諸弟,並加贈諡。

植弟基,字仲和。幼有聲譽,美容儀,善談論,涉獵羣書,尤工騎射。太祖召見奇之,乃令尚義歸公主。大統十年,釋褐員外散騎常侍。後以父勳,封建安縣公,邑一千戶。累遷撫軍將軍、銀青光祿大夫、通直散騎常侍,領大丞相親信。俄轉大都督、進爵清河郡公。

太祖扶危定傾,威權震主,及魏廢帝即位之後,猜隙彌深。時太祖諸子,年皆幼冲,章武公導、中山公護復東西作鎮,唯託意諸壻,以為心膂。基與義城公李暉、常山公于翼等俱為武衞將軍,分掌禁旅。帝深憚之,故密謀遂泄。

魏恭帝即位,遷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進爵燉煌郡公,尋加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拜陽平國世子。六官建,授御正中大夫。孝閔帝踐阼,出為海州刺史。[10]

尋以兄植被收,例合坐死。既以主貴,又為季父穆所請,得免。武成二年,除江州刺史。既被譴謫,常憂懼不得志。保定元年,卒於位,年三十一。申公穆尤所鍾愛,每哭輒悲慟,謂其所親曰:「好兒捨我去,門戶豈是欲興。」宣政元年,追贈使持節、上開府儀同三司、大將軍、曹徐譙三州刺史、燉煌郡公,諡曰孝。子威嗣。

威字安民,起家右侍上士,累遷至開府儀同三司,又改襲遠爵陽平郡公。從高祖平齊,以功授上開府、拜軍司馬。宣帝即位,進授大將軍,出為熊州刺史。大象末,位至柱國。

史臣曰:李賢和兄弟,屬亂離之際,居戎馬之間,志畧縱橫,忠勇奮發,亟摧勍敵,屢涉艱危,而功未書於王府,仕不過於州郡。及逢時值主,策名委質,或使煩莫府,[11]或契闊戎行,荷生成之恩,蒙國士之遇,俱縻好爵,各著勳庸。遂得任兼文武,聲彰內外,位高望重,光國榮家,跗蕚連暉,椒聊繁衍,冠冕之盛,當時莫比焉。自周迄隋,鬱為西京盛族,雖金、張在漢,不之尚也。

然而太祖初崩,嗣君冲幼。內則功臣放命,外則強寇臨邊。晉公以猶子之親,膺負圖之託,遂能撫寧家國,開翦異端,革魏興周,遠安邇悅。功勤已著,過惡未彰。李植受遇先朝,宿參機務,恐威權之已去,懼將來之不容,生此厲階,成茲貝錦,乃以小謀大,由疏間親。主無昭帝之明,臣有上官之訴。嫌隙既兆,釁故因之。啟冢宰無君之心,成閔皇廢弒之禍,植之由也。李遠既闕義方之訓,又無先見之明,以是誅夷,非為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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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授持節撫軍大將軍都督 北史卷五九李賢傳作「授假節、撫軍將軍、大都督」。
  2. 封下邽縣公 北史本傳「下」作「上」。按魏書卷一0六下地形志下無下邽縣,雍州馮翊郡蓮芍縣注云:「有下封城。」下封即下邽,避拓跋珪諱改,志云下封城,明此縣魏末已廢。隋書卷二九地理志上馮翊郡有下邽縣,沒有說縣的廢置,當是西魏復置。李賢封公在孝武初入關時,疑尚無此縣。上邽魏改上封,是秦州天水郡治。不論李賢所封是上邽或下邽,「邽」字都應作「封」。
  3. 進爵河西郡公 北史作「西河郡公」。
  4. 吉弟崇 張森楷云:「北史作『吉弟孝軌』,崇則孝軌弟詢之弟也。」按周書,李崇行第在三,北史在五。隋書卷三七李穆傳附兄子詢,詢弟崇。但也有可疑。據崇傳,他死於開皇三年五八三年,年四十八。而詢傳稱詢死時年四十九。隋書卷二高祖紀下,詢死於開皇八年五八八年,那時李崇已前卒五年了。據此則詢小於崇四歲,疑周書所記行第是。
  5. 勅勒賊胡琮 張森楷云:「魏書卷九肅宗紀正光五年作『胡琛』,通鑑卷一五0,四六七七頁同,是。此『琮』字誤。」按北史卷四八爾朱榮附從子天光傳云:「初高平鎮城人赫連貴恩等為逆,共推勅勒酋長胡琛為主,號高平王」,「琛」、「琮」自是一人,而作「琮」只此傳一見,當如張說,是「琛」之訛。但諸本和北史李遠傳同作「琮」,今不改。
  6. 不入獸穴安得獸子 宋本「安」作「不」,都通。「虎」改「獸」,避唐諱。
  7. 尋授都督義州弘農等二十一防諸軍事 錢氏考異卷三二云:「『義州』當作『義川』。隋志卷三0地理志中恆農之盧氏縣,西魏置義川郡。」楊氏隋志考證卷三於弘農郡盧氏縣西魏置義川郡條下云:「當云『置義州義川郡』。寰宇記卷六虢州盧氏縣條西魏大統中於盧氏縣立東義州。」楊氏還考證見於卷二八權景宣附郭賢傳的義州就是置於盧氏的義州,史籍所見東義州也就是這個州。據此,這裏作「義州」,未必是「義川」之誤。又「弘農」魏書卷一0六中地形志中作「恆農」,乃避魏諱改。李遠任此職尚在魏時,應仍作「恆農」。
  8. 每厚撫〔境〕外〔之〕人 宋本「外」下有「之」字。北史卷五九李賢附弟遠傳、冊府卷四一一宋本、明本四八八七頁都作「每厚撫境外之人」。按冊府此條採自周書,此句卻和北史同。又北史此等處通常每加簡省,而此反多出二字。知舊本周書先脫去「境」字,後人以不可通,就把「之」字也刪掉。今據補。
  9. 見石於叢蒲中 北史本傳、御覽卷七四五三三0八頁「蒲」作「薄」,疑是。
  10. 出為海州刺史 錢氏考異卷三二云:「此後周之海州,未審治所。」按北史作浙州,「浙」乃「淅」之訛。疑當從北史。
  11. 或使煩莫府 「使煩」疑當作「便蕃」。左傳襄十一年「便蕃左右」,杜注:「便蕃,數也。」但諸本皆同,北史無文,今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