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528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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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527(2004)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528(2004)号决议
2004年2月27日安全理事会第4918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529(2004)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关于科特迪瓦的2003年2月4日第1464(2003)号、2003年5月13日第1479(2003)号、2003年8月4日第1498(2003)号、2003年11月13日第1514(2003)号和2004年2月4日第1527(2004)号决议以及各项主席声明,
重申对科特迪瓦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并回顾睦邻、互不干涉和区域合作原则的重要性,
回顾安理会赞同2003年1月24日科特迪瓦各派政治力量在利纳-马库锡签署、并经2003年1月25日和26日在巴黎举行的科特迪瓦问题国家元首会议批准的协定(S/2003/99)(《利纳-马库锡协定》),
满意地注意到最近的进展,特别是新军返回政府,就执行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达成协议,以及科特迪瓦共和国总统与新军举行会谈,
考虑到科特迪瓦各方已按秘书长的要求朝向实施秘书长2004年1月6日关于科特迪瓦的报告(S/2004/3)第86段所述步骤取得进展,这一点已于2004年2月4日向安理会确认,并鼓励科特迪瓦各方朝此方向继续努力,
呼吁各方和全国和解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步骤,防止再发生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终止有罪不罚现象,
又重申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2000)号决议、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的第1379(2001)号第1460(2003)号决议以及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第1265(1999)号第1296(2000)号决议,
欢迎鼓励联合国在所有维持和平行动中作出努力,使维持和平人员注意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传染病,
对科特迪瓦经济局势的恶化及其对整个分区域的严重影响深感关注
欢迎非洲联盟致力支持科特迪瓦的全国和解进程,
回顾安理会完全支持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和法国推动和平解决冲突的努力,并特别欢迎西非经共体部队为稳定该国局势所采取的有效行动,
注意到2003年11月10日科特迪瓦共和国总统给安全理事会的信,其中要求将联合国科特迪瓦特派团(联科特派团)转变为维持和平行动,
注意到西非经共体于2003年11月24日请求安全理事会在科特迪瓦设立维持和平行动,
注意到科特迪瓦的持久稳定取决于该分区域、尤其是利比里亚的和平,并强调分区域各国必须为此目的合作,而且联合国驻该分区域的各个特派团必须协调努力,帮助巩固和平与安全,
审议了秘书长2004年1月6日关于科特迪瓦的报告(S/2004/3和增编1和2),
注意到大会主席2004年1月8日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S/2004/100),
意识到科特迪瓦的稳定继续面临挑战,并认定科特迪瓦局势仍然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设立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科行动),自2004年4月4日起,任期最初为十二个月,秘书长在该日将联科特派团和西非经共体部队的授权移交联科行动,并因此决定将联合国科特迪瓦特派团(联科特派团)的任务期限延长到2004年4月4日;
2. 决定联科行动除包含适当的民事、司法和惩戒部分外,兵力至多为6240名联合国人员,其中包括200名军事观察员和120名参谋,以及至多350名民警,这些人员是执行下文第6段规定的任务所需;
3. 秘书长鼓励联合国驻西非各特派团在不妨碍其执行任务的业务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分享后勤和行政支助,以便各特派团尽量提高效能和减少费用;
4. 联科行动在执行任务时同联合国驻塞拉利昂和利比里亚的特派团密切联络,尤其包括防止军火和战斗人员穿越共同边界以及执行解除武装和复员方案的任务;
5. 重申坚决支持秘书长特别代表并批准他全权协调和主持联合国系统在科特迪瓦的一切活动;
6. 决定联科行动将同下文第16段授权的法国部队协调,执行以下任务:
监测停火和武装集团的移动
(a) 观察和监测2003年5月3日全面停火协定的执行情况,并调查违反停火的情况,
(b) 如第1479(2003)号决议所述,与科特迪瓦国民军(科国民军)和新军军事部门联络,以促进在科特迪瓦所有有关部队之间重新建立信任,并为此同法国部队协调,
(c) 协助全国和解政府监测边界,尤其注意利比里亚难民的状况和战斗人员的移动,
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遣返和重新安置
(d) 协助全国和解政府整编科特迪瓦所有有关部队,并确保这些部队驻扎营地的安全,
(e) 协助全国和解政府实施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解甲返乡)全国方案,尤其注意妇女和儿童的特殊需要,
(f) 同联合国驻塞拉利昂和利比里亚的特派团密切协调,执行一项外国前战斗人员自愿遣返和重新安置方案,尤其注意妇女和儿童的特殊需要,在这方面支持全国和解政府的努力,并与有关国家政府、相关的国际金融机构、国际发展组织和捐助国合作,
(g) 确保(e)和(f)段所述的方案顾到需要采取区域办法,
(h) 看管前战斗人员缴出的武器、弹药及其他军事物资,并妥善保管这类物资、使其失效或加以销毁,
保护联合国人员、各机构和平民
(i) 保护联合国人员、设施和设备,保障联合国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并在不影响全国和解政府职责的情况下,在其能力范围和部署地区内保护面临迫在眉睫的人身暴力威胁的平民,
(j) 与科特迪瓦当局协调,支持向全国和解政府各部部长提供安全保障,
支持人道主义援助
(k) 协助人员、货物和人道主义援助的自由流动,特别是帮助建立必要的安全条件,
支持和平进程的实施
(l) 同西非经共体和其他国际伙伴合作,协助全国和解政府在科特迪瓦全境重新建立国家权力,
(m) 在西非经共体和其他国际伙伴协助下,向全国和解政府提供监督、指导和技术援助,以便筹备并协助举行与《利纳-马库锡协定》的执行挂钩的自由、公平、透明的选举,特别是总统选举,
人权领域的协助
(n) 协助在科特迪瓦促进和保护人权,特别注意对妇女和儿童的暴力行为,并帮助调查侵犯人权行为,以帮助终止有罪不罚的现象,
新闻
(o) 通过建立有效的新闻能力,包括必要时建立联合国无线电广播能力,促进地方社区和各方了解和平进程及联科行动的作用,
法律和秩序
(p) 协同西非经共体和其他国际组织协助全国和解政府,在科特迪瓦全境恢复民警驻在,并就国内安全部队的改组向全国和解政府提供咨询,
(q) 协助全国和解政府在科特迪瓦全境重新建立司法权威和法治;
7. 秘书长特别注意联科行动工作人员内的性别问题和保护儿童部门;
8. 授权联科行动在其能力范围和部署地区内使用一切必要手段执行任务;
9. 秘书长同全国和解政府,考虑到大会关于《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所规定的法律保护的范围的第58/82号决议,在本决议通过后30天内缔结一项部队地位协定,并指出在缔结这一协定之前,应暂时适用1990年10月9日维持和平行动部队地位示范协定(A/45/594);
10. 强调必须无条件地完全执行《利纳-马库锡协定》规定的措施,并要求各方履行《利纳-马库锡协定》规定的义务,以便即将到来的总统选举可以按照宪法规定的期限于2005年举行;
11. 吁请所有各方对联科行动的部署和行动给予充分合作,特别是通过保证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在科特迪瓦全境的安全保障和行动自由;
12. 特别重申全国和解政府必须立即、完全执行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解甲返乡)方案,包括解散所有武装团伙、特别是民兵,遏制各类破坏性的街头抗议、特别是各种青年团伙的抗议活动,并改组武装部队和国内安全部队;
13. 敦促国际社会继续考虑如何帮助科特迪瓦促进经济发展,以期在科特迪瓦和整个分区域实现长期稳定;
14. 秘书长经常向安理会通报科特迪瓦局势、《利纳-马库锡协定》的执行情况和联科行动任务的执行情况,并每三个月向安理会提交一份有关报告,包括审查部队兵力水平,以便根据实地的进展和有待完成的剩余任务,逐步缩减兵力;
15. 决定将其第1527(2004)号决议给予法国部队和西非经共体部队的授权延长到2004年4月4日;
16. 授权法国部队自2004年4月4日起12个月内,按照联科行动同法国当局达成的协定,使用一切必要手段支持联科行动,特别是:
- 协助维持国际部队活动地区的总体安全,
- 应联科行动的请求进行干预,支援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联科行动成员,
- 如果安全情况有此需要,则在联科行动直接控制的地区以外进行干预,制止交战行动,
- 帮助保护其各单位部署地区内的平民;
17. 法国继续定期向安理会报告其在科特迪瓦的任务的各方面情况;
18.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918次会议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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