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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 本法所称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2 KB(8,007个字) - 2022年6月18日 (六) 02:36
  • (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機關專責動物保護,執行本法各項工作。…
    37 KB(6,152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5
  • (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機關專責動物保護,執行本法各項工作。…
    37 KB(6,148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4
  • 第一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
    16 KB(2,653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4
  • 第一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
    17 KB(2,757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4
  • 第一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省(市)為省(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
    16 KB(2,655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4
  •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名詞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
    26 KB(4,263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4
  • 第一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增進動物福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機關專責動物保護,執行本法各項工作。…
    38 KB(6,252个字) - 2021年5月27日 (四) 00:39
  •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名詞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
    26 KB(4,222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4
  • (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機關專責動物保護,執行本法各項工作。…
    38 KB(6,274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5
  • 第一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
    16 KB(2,663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4
  • (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機關專責動物保護,執行本法各項工作。…
    40 KB(6,594个字) - 2021年3月15日 (一) 02:54
  • 第一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
    16 KB(2,663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4
  • 第一條 本細則依動物保護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申請宰殺動物者,應於宰殺動物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資料,向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一、申請人名稱或姓名、住址、身分證明文件。 二、宰殺動物之種類、數量及理由。 三、宰殺動物之實施期間。…
    3 KB(498个字) - 2012年9月4日 (二) 22:05
  •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2 KB(6,427个字) - 2022年12月30日 (五) 17:26
  • 第一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機關專責動物保護,執行本法各項工作。…
    37 KB(6,251个字) - 2021年5月27日 (四) 00:38
  • 第一條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
    17 KB(2,722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4
  •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   動物之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有特別之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主管機關)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三條 (名詞定義)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
    25 KB(4,119个字) - 2020年7月8日 (三) 03:14
  • 第一條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之發生、傳染及蔓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本條例所稱動物防疫機關,係指各級主管機關依第八條第二項所設之機關及鄉(鎮、市)公所。…
    18 KB(3,171个字) - 2011年11月15日 (二) 20:04
  • 第四條 (動物之定義)   本條例所稱動物,係指牛、水牛、馬、騾、驢、駱駝、綿羊、山羊、兔、豬、犬、貓、雞、火雞、鴨、鵝、鰻、蝦、吳郭魚、虱目魚、鮭、鱒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動物。 第五條 (檢疫物之定義)   本條例所稱檢疫物,係指前條所稱動物及其血緣相近或對動物傳染病有感受性之其他動物
    28 KB(4,860个字) - 2014年12月30日 (二)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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