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Teetrition/中国著作权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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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5条指出了不受该法保护的对象: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以下简称为官方文件)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以下分项列举一些资料和想法以供讨论使用。引用于其他材料的文字本身属于公有领域或被该用户确信属于合理使用。

官方文件[编辑]

法院判决说理[编辑]

以下引用部分均全文引用自判决原文(属于公有领域)。加粗等标记是后加的。

(2020)京73民终2494号
环球公司上诉主张建筑版《项》书属于体现国家意志的行政性质的文件,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对此,本院认为,环球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相关国家机关曾对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指导书等问题进行协调指导,但不能据此认为依据考试大纲和相关要求编写的考试教材即属于行政性质的文件。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所指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行政性质的文件,应当是行政机关基于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职责而制作的行政公文,而建筑版《项》书不是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履职而制作的公文,故环球公司的上述主张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从建筑版《项》书的体例设置和具体文字内容看,其系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属于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作品。
(2020)京民终766号
虽然中山图书馆主张《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公开的政府公报性文件,并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页面打印件,但该指南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须知、管理办法、资助政策等内容进行了介绍和阐述,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019)京0491民初36115号
关于被告辩称的涉案论文《盒装药品发药设备应用环节用药错误防范指导原则》《小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诊疗技术规范》《非生物型人工肝/血液净化治疗儿童急性肝衰竭技术规范》均为此类文件,虽然通过相关杂志发布,但其实质为行政、司法性质文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意见,本院认为上述作品名称上虽然有指导原则、技术规范等字眼和内容,但其中亦有作者对相关操作的评述和评论性意见和内容,含有作者的独创性见解,应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
(2016)粤0303民初11248号
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一般是指由行政机关做出,由行政机关公布,并由行政机关承担相应后果的文件。专利说明书作为专利申请文献,经过专利行政机关审查,并由专利行政机关以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开,其具有行政性质。但是,本案中,原告申俊诉请保护的专利申请文本《电子秤》说明书及附图虽然向专利行政机关提交,但因未缴费视为撤回,从而尚未成为授权公告的官方文件,也未进入专利行政机关以公告的形式公开阶段,故其不属于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014)民申字第1418号
关于本案申报书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本案申报书是涉县排赛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形成的申报材料,不具有行政文件的普遍约束力,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行政性文件”。
(2010)长中民三终字第0437号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由于上述规定,药品说明书可能出现撰写方式、结构体例的趋同,但不必然导致药品说明书丧失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药品说明书显然不属于该条明确排除的对象。

单纯事实消息[编辑]

本项在2020年《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前为“时事新闻”,公约依据是《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8项:

本公约的保护不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
The protection of this Convention shall not apply to news of the day or to miscellaneous facts having the character of mere items of press information.

WIPO官方印发的《伯尔尼公约指南》(WIPO官网免费下载(英文))(pp.22-23)对该条解释道,公约不保护它们的理由在于这些材料不具有足够的资格构成作品,其智力创造不足。但记者的报道和评论可以按文学或美术作品受保护,只要其中承载了足够的智力劳动。

文库曾对是否收录单纯事实消息有过讨论,目前似乎难以总结出有实际内容的共识:

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编辑]

该项列举的内容本身难以符合文库的收录方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