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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實錄/卷之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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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百四十八 

康熙五十年辛卯冬。十月丙辰朔。享太廟。遣領侍衛內大臣公傅爾丹行禮。

  •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暫安奉殿、孝陵、仁孝皇后、孝昭皇后、孝懿皇后陵。
  • 頒康熙五十一年時憲曆。
  • 戶部議覆、福建巡撫黃秉中疏言、康熙四十九年、奉上諭蠲免直隸奉天、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等省、康熙五十年、應徵地丁銀兩。至臺灣府屬三縣地畝、向徵稻榖、並無額編銀兩。其應徵本色稻榖請應一體蠲免。查此項錢糧、該撫應于春夏開徵之前、即行題請遲至秋季、方行具奏。應不准行得㫖臺灣府屬、五十年應徵稻榖、已經徵完在官。雖蠲免、與小民無益。其應徵康熙五十一年稻榖、著行蠲免。
  • 刑部等衙門題、太原府民陳四等、鳩黨搶奪、繞行陝西湖廣貴州等省一案。應將為首陳四擬斬、立決。為從陳六等、三十六名、及婦女三十六口、俱發往黑龍江、給披甲人為奴。得㫖、陳四著即處斬。其餘犯及婦女人口、分別發往白都納、甯古塔、墨爾根、黑龍江、給披甲人為奴。行文各該將軍、嚴加拘守。勿致脫逃。如有一二脫逃者。即行奏聞。上召三省原任督撫禮部尚書貝和諾、刑部尚書齊世武、郭世隆、工部尚書陳詵、左都御史趙申喬、詰問縱容滋蔓陳四等情由、各免冠引罪、下部察議。尋部議陳四等、在湖廣藏匿、巡撫陳詵不即行緝拏、縱往別省、又在陝西行走。巡撫齊世武、並不查拏、俱照溺職例、革職。湖廣總督郭世隆、偏沅巡撫趙申喬、照該管上司例、各降四級調用。雲南貴州總督貝和諾、不行奏聞、照例降一級調用。其陳四經過府州縣各官、應行文該督撫查參。得㫖、陳詵、齊世武、俱降五級留任、郭世隆著革職、趙申喬著降四級留任、貝和諾著降一級調用、餘依議。
  • 江蘇巡撫張伯行疏言、臣屬七府一州、比來年歲豐登、家給人足、嗣後臣更勸民積儲、教民節儉、厚民生以復民性、行見戶慶豐盈、人敦禮讓、黃童白叟、共樂雍熙矣。得㫖、自古人臣事君、必令民生疾苦、具以上聞、勸善懲惡、屏絕私黨、以愛民弭盜、革除惡習、敦厚風俗為務。前張伯行奏稱務期家給人足、仰報君恩、今未及一年、而遽雲家給人足、毋乃文飾太過乎。聞江浙地方、盜賊叢集、鄉紳兵民、甚屬不安。又聞今歲錢糧未清、虧欠甚多。又糧船遲誤、米色不堪。昔朕南巡時、米價較前甚賤、且並無災祲、猶慮小民窮苦、屢頒諭㫖。今盜賊滋蔓、該撫反稱家給人足者、無非掩飾前言耳。未必於小民實有利益也。嗣後毋得如此虛詞矜譽。凡事必速行完結。敦風厚俗。弭盜安民。催趲糧船。清理錢糧。以圖報效。該部其嚴飭之。
  • 丁巳。上幸暢春園。詣皇太后宮、問安。
  • 以管盛京將軍事務都統嵩祝、為禮部尚書。
  • 湖廣鎮筸總兵官張谷貞疏報、毛都塘苗人、蠢頑不馴、臣欲親督官兵、入寨搜剿。先行具摺奏聞。奉㫖不可擾害良民。臣遵聖訓、督兵進剿。毛都塘苗人吳天星等、聞聲震恐、俱已輸誠向化。臣見蠢苗悔罪、仰體皇上好生之德、徹兵而歸。下部知之。
  • 戊午。皇太后聖壽節。上率王以下文武大臣侍衛等、詣皇太后宮行禮。遵懿㫖、停止筵宴。
  • 以翰林院掌院學士王原祁、充經筵講官。
  • 以翰林院檢討張廷玉、充日講起居注官。
  • 諭戶部、朕誕膺大統、撫育寰區、夙夜孜孜、不自暇逸、凡以為民也。勤圖利濟、休養安全、即無水旱之虞、時布寬仁之政。蠲租除賦、務使遐方率土、無不均沾。或值雨暘偶愆、出帑發粟、多方賑恤。其有益於吾民者、靡弗備舉而亟行之。朕勤懇周詳之至意、前四十九年所頒諭㫖、申晰甚明。原欲將五十年天下錢糧、通行蠲免。以諸臣集議、恐需用兵餉、撥解之際、兵民驛遞、益致煩苦。故自五十年為始、三年之內、全免一周。除將直隸奉天等九省、康熙五十年地丁錢糧、一概蠲免、及歷年舊欠錢糧、一併免徵外。山西、河南、陝西、甘肅、湖北、湖南、各撫屬、除漕項外、五十一年應徵地畝銀、共八百四十萬四千兩有奇、人丁銀、共一百二十萬八千一百兩有奇、著察明全免。並歷年舊欠、共五十四萬一千三百兩有奇、亦俱著免徵。其康熙五十二年應蠲省分、至期候㫖行。民間舊欠、既經豁免、嗣後每年額徵錢糧、務如數全完。倘完不及額、或有虧空、托稱民欠、即責令督撫以下官員儻補、仍從重治罪。該督撫須實心力行、期副朕惓惓愛民之意。如有指稱事故、侵欺科派。事發之日、必嚴行究治。諭㫖到日、遍示城郭鄉村、深山窮穀、咸使知悉。爾部即遵諭行。
  • 辛酉。刑部、左侍郎卞永譽、以病乞休。允之。
  • 調工部左侍郎李旭升、為刑部左侍郎。
  • 升正紅旗滿洲副都統瑚世巴、為本旗蒙古都統。
  • 升侍讀學士阿爾法、為太僕寺卿。
  • 壬戌。以詹事府少詹事沉涵、翰林院檢討阿珥賽、俱充日講起居注官。
  • 癸亥。升光祿寺卿馬良、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仍兼管光祿寺卿事。
  • 甲子。吏部議覆、內監試御史阿爾賽等、題參正主考都察院左都御史趙申喬等、順天鄉試放榜過期、有違定例。應將趙申喬等、各罰俸三月。得㫖、直隸各省生員舉人、增額既多、赴試者較前倍眾、考試官不能細心遍閱、草率錄取、以致遺失佳卷、此皆因出榜之期太近故耳。如出榜多展數日、則考試官得以詳閱試卷、庶不致有遺珠之歎。爾等問九卿具奏。趙申喬等、著免議處。
  • 兵部題、福建臺灣總兵官崔相國、調補三年任滿、缺應另補。上曰、臺灣總兵官、殊屬緊要。應調補之人、著問九卿、及福建省官員。亦遣人往問大學士李光地、並曉諭福建總督等、將該省武官內好者、即行薦舉、勿致隱漏。如果伊等據實具奏、則福建省官員、知賢否皆能上達、鹹勉力相率為好官矣。如藍理兇惡盈滿、朕始聞而禠革之。倘當伊罪惡未著之前、先行罷黜、於地方豈不更有裨益耶。定海總兵官吳郡、居官甚優。實心效力。今署理江南提督事務、江南人亦皆稱道。此人不可調補臺灣。朕欲留俟緊要處提督同之。著于列名應調補人內舉奏。
  • 江南正主考副都御史左必蕃疏言、臣膺簡命、典試江南、兢兢以搜拔人才為務。徹闈後、聞輿論喧傅、有句容縣知縣王曰俞、所薦之吳泌、山陽縣知縣方名、所薦之程光奎、皆不通文理之人。臣不勝駭愕。或系傳遞代做文字。或與房官打通關節。亦未可定。祈將新中舉人吳泌、程光奎、或提至京覆試。或發督撫嚴訊、以正國法、而肅科場。至臣不能查出、罪亦難辭。得㫖、該部嚴察議奏。
  • 丙寅。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丁卯。都察院左都御史趙申喬、疏參翰林院編修戴名世、妄竊文名、恃才放蕩。前為諸生時、私刻文集、肆口遊

談、倒置是非、語多狂悖。今身膺恩遇、叨列巍科、猶不追悔前非、焚削書板。似此狂誕之徒、豈容濫廁清華。祈敕部嚴加議處、以為狂妄不謹之戒。得㫖、這所參事情、該部嚴察審明具奏。

  • 喀爾喀澤卜尊丹巴胡土克圖、遣使進九白年貢。宴賚如例。
  • 戊辰。升參領楊長泰、為西安左翼漢軍副都統。
  • 己巳。以翰林院編修吳廷楨、為順天武鄉試正考官。編修陳世倌、為副考官。
  • 庚午。以故奉恩將軍顧祿固子殷圖、襲職。
  • 授故輔國公法塞子阿裕爾、為三等奉國將軍。
  • 以原任乾清門一等侍衛副都統馬武、為內務府總管。
  • 調鑲藍旗蒙古都統碩鼐、為正紅旗滿洲都統。
  • 辛未。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諭大學士等曰。竊盜強盜、皆系不良之徒。不可姑息。乃地方官不肯緝拏。督撫提鎮、文移往來、不過沿襲故套。州縣有司、概行不究。更有鄉紳大戶、始而畏賊、相為容隱。久之便作窩家。盜賊橫行、皆由於此。直隸、山東、向年盜案甚多。近日地方官協力躧緝、漸漸稀少。北方盜賊、流往南方。因而江南、浙江、湖廣、江西、所在多有。若地方官實心辦事、何難消弭。即如往年朱三一案、初不過一二人。州縣不能緝獲、致成大盜。今年福建山寇、至於拒傷官兵。此皆地方官畏葸之故。須嚴行申飭。
  • 又諭曰、天文曆法、朕素留心。西洋曆、大端不誤。但分刻度數之間、久而不能無差。今年夏至、欽天監奏聞午正三刻。朕細測日影、是午初三刻九分。此時稍有舛錯、恐數十年後、所差愈多。猶之錢糧、微塵杪忽、雖屬無幾、而總計之、便積少成多。此事實有證驗、非比書生作文、可以虛詞塞責也。
  • 轉工部右侍郎阮爾詢、為左侍郎。升通政使司通政使劉謙、為工部右侍郎
  • 壬申。升直隸石匣副將楊柱、為河南南陽總兵官。調浙江處州總兵官姚堂、為福建臺灣總兵官。臺灣總兵官崔相國、為處州總兵官
  • 癸酉。以故二等精奇尼哈番阿實坦弟沙津、襲職。
  • 乙亥。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步軍統領托合齊、以病乞假。命一等侍衛行走隆科多、署步軍統領事。
  • 升太常寺卿湯右曾、為通政使司通政使。
  • 升雲南按察使李苾、為廣西布政使司布政使。
  • 九卿遵㫖議奏、直隸各省生員舉人額數屢增、赴考士子、較前倍眾、因揭曉期迫、考試官不能細心遍閱、草率錄取、以致遺失佳卷。嗣後會試揭曉、寬於三月十五日內。鄉試揭曉、大省寬於九月十五日內。中省寬於九月初十日內。小省寬於九月初五日內。直隸、江南、浙江、鄉試人數、倍於他省、照會試例、加用房室二員。限期既寬、主考官閱房考官之薦卷外、餘卷亦令遍閱、庶不致遺失佳卷。從之。
  • 丙子。貴州巡撫劉蔭樞、疏參貴州布政使張建績、久病惽憒、侵蝕庫銀。得㫖、張建績、著革職。該督審擬具奏。
  • 以正黃旗護軍統領公馬爾賽、為鑲藍旗蒙古都統。
  • 調正黃旗蒙古副都統吳勒、為正紅旗滿州副都統。升參領騰額特、為正黃旗蒙古副都統。
  • 刑部等衙門、議覆大理寺卿張志棟等、察審浙江糧道程鑾、私自改折漕糧一案。應將程鑾照例革職。未完平糶米銀、著落程鑾、及原任浙江巡撫今調福建巡撫黃秉中、賠補。運官李斌等、欠平糶米腳價銀兩、亦著落程鑾追還交倉。倘有不敷、仍在程鑾、黃秉中、名下追補。至黃秉中、照程鑾所詳批行、不行題參。顯系通同作弊。黃秉中、亦照例革職。從之。
  • 丁丑。江蘇巡撫張伯行疏言、今歲江南文闈榜發後、議論紛紛、於九月二十四日、有數百人、抬擁財神、直入學宮、口稱科場不公。臣不敢隱匿、相應題明。得㫖、該部嚴察議奏。
  • 戊寅。諭禮部、朕統御寰區、撫綏萬國。中外一體、保育維殷。惟期遐邇咸寧、共用昇平之福。至於藩邦、有能仰體此心、修明厥職者、朕尤加意優侍之。茲朝鮮國王李焞、自襲爵以來、慎守封圻、恪循儀度、歲時貢獻方物、克殫悃忱、四十餘年、未嘗少懈。其國中之事、稍有關係者、必奏明仰請定奪、罔敢隱諱。每于欽差人員、竭盡小心、倍加敬禮。且撫恤國人、善於愛養、所屬靡不悅服。朕用是深為嘉美。既嘗曲示恩誼。值彼地饑饉、又自海洋運米賑濟。故舉國人眾、至今猶深感戴。朝鮮貢物、朕屢次裁減、以至甚輕。但國小地隘、其年例貢物內、有白金一千兩、紅豹皮一百四十二張、猶恐艱於備辦、嗣後將此二項、永停貢獻。又聞朝鮮國使、沿途館舍、盡皆傾圮、難以止宿。歷年進貢奏事人員、甚為勞瘁。著令各該地方官修葺堅固、用副朕加惠遠人至意。
  • 鑲白旗漢軍副都統俞章言、以人材不及解任。以雲南永北總兵官吳坤、補授
  • 庚辰。諭八旗、及部院衙門大臣、各將灼知確見大臣以下、間散人以上、篤行孝義者、署名保奏。雖本旗無有、別旗有之、願保奏者、亦著保奏。如大學士溫達、尚書穆和倫、富甯安之孝、不但眾人俱知、即朕亦深知之。孝者、百行之首。果有篤行孝義之人、爾等不可謂無由得知也。
  • 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綽奇、為福建巡撫。
  • 辛巳。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刑部議覆、福建浙江總督范時崇疏言、先經原任總督梁鼐、題奏致仕延綏總兵官柯彩家人鄭連等、首告柯彩身死不明、系伊家人王增寶等謀殺一案、歷經司府縣研審、前後供詞互異、詳報勘語、屢次更易、此案情由、承審官不能推問。請遣部員察訊。應遣部院官員、會同該督撫審理。得㫖、此案著遣戶部尚書張鵬翮、前往審明具奏。
  • 上諭大學士等曰、今年秋審人犯、較之往年大減。自康熙十三年以後、奏章一日至二百餘件。今亦大減於前矣。
  • 甘肅布政使阿米達、丁母憂。命回旗守制。
  • 壬午。上御暢春園大西門內箭廳。召諸王、貝勒、貝子、公、文武大臣、諭曰、今國家大臣、有為皇太子而援結朋黨者。諸大臣皆朕擢用之人、受恩五十年矣。其附皇太子者,意將何為也。此事惟鄂繕知之。遂召出都統鄂繕、及尚書耿額、齊世武、問之。鄂繕叩首奏曰、臣蒙皇上豢養擢用厚恩、若果知此、豈敢隱諱。耿額奏曰、臣實不知。知之敢不陳奏。齊世武奏曰、臣於各處並不行走。此事誠不知也。上曰、朕聞之久矣。因訪詢未得其實、故遣人追問都圖雲、今有人首告、供出爾黨。爾據實奏聞。不然、將爾族誅。所以都圖俱開寫陳奏矣。遂出都圖所奏摺、又將包衣達張伯良縛出、令其在副都統內認看。召出副都統悟禮。問張伯良曰、實有此人乎。張伯良奏曰、是實。上問諸臣曰、蘇滿已查邊去。楊岱為何不來。諸臣奏曰、因病未來。上問張伯良曰、有楊岱乎。張伯良奏曰、有一年老都統。上問都統迓圖曰、爾知鄂繕行事否。迓圖奏曰、鄂繕在眾前、常言感激皇恩、欲行效力。其曖昧事、臣不得知。又問曰、有汝否。迓圖奏曰、無。上顧鄂繕等曰、朕不得實據、豈肯屈無辜之人。爾等謂朕年高、邀結黨與、肆行無忌。今在朕前、爾等能行何事。且有何顏面、仰視天日。諸臣內不入爾黨者甚多。爾等視之、寧不愧乎。悟禮奏曰、臣蒙皇恩,授為副都統,又身系宗室,豈肯行此等事。臣居宅與鄂繕宅近,鄂繕曾具酒食延臣是實,並無與伊等結黨之處。齊世武奏曰,臣性不能取悅於人,素無朋友、久在皇上洞鑒之中。不知都圖為何仇恨扳臣。此等之事,臣並不知,惟有鄂繕延臣用飯一次,臣亦延鄂繕用飯一次。若果結朋黨、自當族誅。上曰:爾雲各處俱不行走,為何又供出彼此延請之事。齊世武奏曰,鄂繕之母系佟氏,以舅呼臣,故有彼此延請之事。上曰:齊世武、乃最無用之人、犬豕不如。伊等將如此齷齪之人,援入黨內。有何益處。又指耿額曰:耿額乃索額圖家奴。在烏喇時、諂媚索額圖,饋送禮物。于索額圖案內、即應誅戮。朕特宥之。今乃負恩,造謀結黨。伊等所行,皆由於耿額。耿額叩首奏曰:臣蒙皇上隆恩,苟有此事,即當淩遲。上曰:索額圖之黨,竟不斷絕,俱欲為索額圖報復。豈伊等祖父皆索額圖之奴僕乎。此事正黃旗大臣無不知之。又指鄂繕,顧諸王曰:曩者,鄂繕自謂為郭爾羅氏,欲入朕之旗分內。朕不俞允。隱之至今,未一明言,伊並不思朕之恩德,反結朋黨妄行,洵不肖之人也。又諭曰:凡人有所甚愛之子,亦有所不甚愛之子。奴僕中有親近用之者,亦有不親近用之者。為人子、為人奴僕、豈可不安分而妄行乎。以酒食會友,有何妨礙。此不足言。伊等所行者、不在乎此。夫效力者,在行間用命,方可謂之效力。如都統能操練旗兵,護軍統領能訓練護軍,前鋒統領能訓練前鋒,文臣能潔己辦事,此可謂之效力。伊等欲因皇太子而結党者,何也。皇太子,朕之子。朕父子之閑,並無他故。皆伊等在其間生事耳。此輩小人,若不懲治,將為國之亂階矣。伊等著監禁在宗人府。都圖不久即到。俟其到時、即行質審。鄂善、耿額、齊世武、悟禮,著鎖拏。
  • 以光祿寺卿王企埥、為太常寺卿。
  • 升湖北按察使遲炘、為貴州布政使司布政使。江西驛鹽道段志熙、為雲南按察使司按察使。
  • 甲申。福建巡撫綽奇、未赴任、丁父憂。命仍留左副都御史原任。
  • 乙酉。賞賜八旗步軍、銀兩。

十一月。丙戌朔。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浙江黃岩總兵官李近陛辭。請訓㫖。上曰、黃岩地近海濱、爾去加意巡防。一有賊盜、即報提督。海賊俱系內地之人、須留心嚴察、勿得懈弛。
  • 禮部議覆、江南正主考副都御史左必蕃疏言、中式舉人吳泌等、不通文義、外議沸騰。請將吳泌等、或提至京覆試、或交該督撫嚴審有無傳遞關節。又江蘇巡撫張伯行疏言、有數百人、抬擁財神、直入學宮口稱科場不公等語。應行文該督撫、將舉人吳泌等、速行解京。到日請㫖覆試、如果文義不通、即將情弊嚴審究出定擬。得㫖、這事情。著張鵬翮、會同江南江西總督、江蘇、安徽巡撫、在揚州地方、徹底詳察、嚴加審明具奏。左必蕃、趙晉、俱著解任、發往質審。
  • 升都察院左都御史殷特布、為兵部尚書。吏部左侍郎哈山、為刑部尚書。
  • 丁亥。升山東東兗道牟欽元、為湖北按察使司按察使。
  • 戊子。以內閣學士覺羅滿保、為福建巡撫。
  • 己丑。授故輔國將軍賽音圖子東海、為三等奉國將軍。
  • 庚寅。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辛卯。大學士學士、部院各衙門大臣等、奏言皇上每次親祭天壇、誠敬之心、上天早已洞鑒。今聖體少有違和。請停止親祭、遣官恭代。得㫖、爾等既誠懇奏請、遣大臣恭代。朕仍照常齋戒。
  • 琉球國中山王世孫尚益、遣陪臣孟命時等進貢。宴賚如例。
  • 升參領發福禮為正黃旗蒙古副都統。
  • 予故雲南開化總兵官王文煜、祭葬如例。
  • 壬辰。升吏部左侍郎吳一蜚、為刑部尚書。兵部左侍郎滿篤、為都察院左都御史。奉天府府尹廖騰奎、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內閣侍讀學士二郎保、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 調盛京工部侍郎孫柱、為吏部左侍郎。
  • 調正藍旗蒙古都統阿拉納、為鑲黃旗滿洲都統。正白旗蒙古都統朱麻喇、為鑲白旗滿洲都統。升前鋒參領覺羅圖拉、為鑲白旗蒙古副都統。雲南提督偏圖、為鑲白旗漢軍都統。
  • 實授一等侍衛行走隆科多、為步軍統領。
  • 癸巳。授和碩顯密親王丹臻、庶出之子顏德。和碩簡修親王雅布庶出之子悟格。俱為三等奉國將軍。多羅貝勒延壽庶出之子揆慧、原固山貝子福存、庶出之子德延、奉國將軍勒塞裏子達裏、伯色痕圖子綽鼐、原奉國將軍索飛子壽海、俱為奉恩將軍。
  • 授和碩顯密親王丹臻庶出之女、為縣主。壻敖漢二等台吉滾布子羅布臧、為多羅額駙。
  • 甲午。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以散秩大臣輔國將軍薩山、為正黃旗護軍統領。
  • 乙未。上奉皇太后自暢春園回宮。
  • 諭大學士等曰、天壇大祭、朕親行禮曾有諭㫖、嗣因朕躬少有違和。大臣等再三奏阻、故下㫖遣大臣恭代、朕則照常齋戒兩日來朕躬安好如常、必親祭方展誠心朕仍親詣行禮大臣等不知朕意或又行奏請朕今年已六十、行禮時兩旁人少為扶助亦可爾等即傳諭該衙門知之。
  • 以吏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胡會恩為左侍郎。調刑部左侍郎李旭升、為吏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轉兵部右侍郎覺和托、為左侍郎、升內閣學士巴顏柱、為兵部右侍郎。
  • 以原任禮部尚書降級調用貝和諾、為盛京工部侍郎。
  • 升太僕寺卿戴夢麟為奉天府府尹。
  • 升左通政李濤為光祿寺卿。
  • 戊戌冬至。祀天於圜丘。上親詣行禮
  •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暫安奉殿、孝陵、仁孝皇后、孝昭皇后、孝懿皇后陵。
  • 停止次日朝賀。
  • 己亥。賜前鋒參領護軍參領侍衛、護軍校護軍等銀兩有差。
  • 庚子。上詣皇太后宮、問安。上御太和殿視朝文武升轉各官謝恩升內閣侍讀學士傅爾笏納、為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 升右通政孟世泰、為太僕寺卿。
  • 辛丑。上謁暫安奉殿、孝陵。命皇太子允礽、皇三子和碩誠親王允祉、皇七子多羅淳郡王允祐、皇十二子固山貝子允祹、皇十四子固山貝子允禵、皇十五子允禑、皇十六子允祿、皇十七子允禮、隨駕。是日啟行。駐蹕南苑。
  • 升鑲黃旗滿洲副都統趙山、為正白旗蒙古都統。鑲白旗護軍統領覺羅阿臘納、為正藍旗蒙古都統、仍兼護軍統領事。鑲白旗滿洲副都統英赫紫、為正藍旗護軍統領。
  • 升湖廣鎮筸總兵官張谷貞、為雲南提督。
  • 壬寅。上駐蹕瓊寺。
  • 癸卯。上駐蹕夏店。
  • 土默特固山貝子哈穆罕巴雅斯呼朗圖、來朝。
  • 甲辰。上駐蹕白澗莊。
  • 乙巳。上駐蹕黃土坡地方。
  • 丙午。上駐蹕姚家莊。
  • 升沂州副將汪一桂、為雲南永北總兵官。永昌副將閻光煒、為雲南開化總兵官。
  • 丁未。上詣暫安奉殿、孝陵、行禮。奠酒。舉哀。畢。次至仁孝皇后、孝昭皇后、孝懿皇后陵。奠酒。舉哀。
  • 賜守陵官員執事人等、銀兩馬匹有差。
  • 上駐蹕湯泉。
  • 戊申。上駐蹕遵化州。
  • 己酉。上駐蹕三屯營。
  • 庚戌。上駐蹕蘭陽。
  • 土默特多羅達爾漢貝勒馬呢、奈曼多羅達爾漢郡王垂忠、來朝。
  • 辛亥。上駐蹕蒙子嶺地方。
  • 壬子。上駐蹕龍須門。
  • 癸丑。上駐蹕大吉口地方。
  • 科爾沁多羅郡王阿拉卜坦、喀喇沁多羅杜棱郡王塞棱、來朝。
  • 升宗人府理事官折爾金、為甘肅布政使司布政使。
  • 四川巡撫年羹堯疏報、川省成都等府百姓、自首田地一萬五千三百八十頃有奇、照例於康熙五十年起科。下所司知之。
  • 調鑲黃旗蒙古副都統和禮、為本旗滿洲副都統。升護軍參領德勒慎、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調鑲黃旗蒙古副都統額爾錦、為鑲白旗滿洲副都統。升護軍參領佛濟保、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調鑲藍旗蒙古副都統翩圖、為鑲紅旗滿洲副都統。升護軍參領和克屯、為鑲藍旗蒙古副都統。
  • 廣東高雷廉總兵官趙文璧、丁母憂。命回籍守制。
  • 上命大學士等、傳問九卿、編修楊緒、為人何如。九卿等奏曰、楊緒為人不端。上諭曰、楊緒著革職驛解回籍、交與地方官嚴禁在家、勿令擅出行走、更生事端。翰林院員內、尚有如此等人、亦著九卿舉出。尋九卿等舉出侍講錢名世、修撰王式丹、編修賈國維、賈兆鳳、四人具奏。得㫖、翰林官理當安靜守分。錢名世、王式丹、賈國維、賈兆鳳、行止不端、聲名不好。俱著革職。
  • 甲寅。上駐蹕蘇賽包地方。
  • 喀喇沁多羅額駙門都、來朝。

十二月。乙卯朔。上駐蹕鄂倫蒿齊忒地方。

  • 丙辰。上駐蹕西喇烏蘇地方。
  • 免江南六安、壽州等六州縣、廬州衛、鳳陽右衛、本年分旱災額賦有差。
  • 丁巳。上駐蹕特布克地方。
  • 己未。上駐蹕鶯圖地方。
  • 庚申。上駐蹕鄂倫特地方。
  • 辛酉。上駐蹕八溝地方
  • 癸亥。上駐蹕二溝地方。
  • 禮部題、康熙五十年、湖廣鄉試、少中舉人十名。應將提調布政使張聖猷、監臨巡撫劉殿衡、正考官大理寺少卿張德桂、副考官翰林院檢討馬汝為、各降級調用。得㫖、張聖猷、著降三級調用。劉殿衡、著降二級留任。張德桂、馬汝為、俱著降二級調用。
  • 甲子。上駐蹕張家莊。
  • 乙丑。上駐蹕熱河行宮。
  • 予故河南南陽總兵官丁爽、祭葬如例。
  • 升湖廣九溪副將韓永傑、為湖廣鎮筸總兵官。
  • 福建浙江總督范時崇疏報、海賊鄭五顯、先逃安溪、後逃漳平、入山藏匿。臣遣人招撫。陳五顯投誠。下所司知之。
  • 江南江西總督噶禮疏參、江蘇按察使焦映漢、貪黷性成、蔑視民命、巧詐欺飾。命革職提問。
  • 旌表直隸烈婦李氏、拒奸畢命、給銀建坊如例。
  • 丙寅。刑部等衙門議覆、差往四川審事刑部右侍郎艾芳曾等疏言、審訊四川番人羅都等、搶奪民人妻子、會集番人、拒敵官兵、殺死參將周玉麟、是實。應將羅都等。照謀叛已行律、不分首從、皆立斬。應如所擬。從之。
  • 丁卯。上駐蹕喀喇和屯。
  • 禮部議覆、左都御史趙申喬疏言、直隸各省寺廟、常窩藏來歷不明之人、行不法之事。嗣後請除原有寺廟之外、不許創建。將現在寺廟居住僧道、查明來歷、令按季呈報甘結、不許容留外來可疑之人。如事發、將該管官員照例處分。應如所請。得㫖、依議。近見直隸各省創建寺廟者甚多。建造寺廟、則占踞百姓田廬。既成之後、愚民又為僧道日用、湊集銀錢、購買貧人田地給與、以致民田漸少。且遊民充為僧道、窩藏逃亡罪犯、行事不法者、甚多。實擾亂地方。大無益于民生者也。著各省督撫及地方官、除原有寺廟外、其創建增修、永行禁止。
  • 禮部議覆、福建巡撫黃秉中疏言、生員陳樹儀等、以舉人王湯三等、系鑽營中式。據呈題請覆試應遣部院堂官一員、將王湯三等覆試。正考官翰林院檢討介孝𤨓、副考官工部主事劉儼、一併發往、以備質審。得㫖、此案著交與張鵬翮審明、具奏。介孝𤨓、劉儼、亦著發往質審。
  • 戊辰。上駐蹕鞍子嶺。
  • 升鑲黃旗滿洲副都統和禮、為鑲白旗蒙古都統。
  • 己巳。上駐蹕兩間房。
  • 庚午。上駐蹕遙亭。
  • 浙江提督王世臣、以老乞休。允之。
  • 升貴州按察使李錫、為湖北布政使司布政使。
  • 旌表河南烈婦翟氏、拒奸殞命、給銀建坊如例。
  • 辛未。上駐蹕密雲縣。
  • 壬申。上駐蹕大東流地方。
  • 升浙江、平陽副將左世永為廣東高雷廉總兵官。
  • 癸酉。上回宮。詣皇太后宮、問安。
  • 甲戌。升四川建昌道盧詢、為江蘇按察使司按察使。
  • 調正白旗蒙古副都統睦森、為鑲黃旗滿洲副都統。升前鋒參領溫普、為正白旗蒙古副都統。
  • 丙子。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己卯。孝莊文皇后忌辰。遣官祭暫安奉殿。
  • 庚辰。上詣皇太后宮、問安。
  • 壬午。順天府進春。
  • 癸未。歲暮。祫祭太廟。上親詣行禮。
  •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暫安奉殿、孝陵、仁孝皇后、孝昭皇后、孝懿皇后陵。
  • 遣官祭太歲之神。
  • 甲申。賜朝正外藩、科爾沁、鄂爾多斯、蒿齊忒、紮魯特、蘇尼特郭爾羅斯、吳喇忒、翁牛特、喀爾喀、巴林、敖漢、阿霸垓、喀喇沁、土默特、諸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及內大臣、大學士、侍衛等宴。
  • 旌表。八旗節婦、滿洲、和雅圖妻孔氏等、五十四人。蒙古陸什依妻魏氏等、四十五人。漢軍、吳洪聲妻劉氏等、八人。直隸各省節婦、何德麟妻高氏等六十二人。孝子、刁鴻舉等、二人。各給銀建坊如例。
  • 是歲。人丁戶口、二千四百六十二萬一千三百二十四。田、地、山、蕩、畦地、六百九十三萬三百四十四頃三十四畝有奇。徵銀、二千九百九十萬四千六百五十二兩八錢有奇。米、豆、麥、六百九十一萬二千二百五十四石有奇。草、四百八十五萬五千四百六十一束。茶、二十三萬五千二百一十五引。行鹽、五百九萬一千六百九引。徵課銀、三百七十二萬九千二百二十八兩有奇。鑄錢、三萬七千四百九十三萬三千四百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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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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